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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洪仲丘在禁閉室內你要如何自保

恩 我贊成你的觀點+1

因為看到一個人死亡了
大家就都會為死者跳出來譴責另外造成死亡的人

我不覺得有必要跟著媒體無限上綱
矯枉過正之後
以後不會有訓練精實的部隊了

我是旅長通通都不關人
部隊長自己去擺平
不是跟那之前的法部務部長不執行死刑一樣嗎
反正我好官自為之

警察看到攔檢的人 要不要飛車追逐 ?
追 有可能造成他在逃跑過程中的死亡 這叫執法過當
不追 有可能疑犯在下一次犯重大犯罪 這叫警方怠忽職守

我承認這是悲劇




看新聞中一位跑軍旅的記者有說此位旅長的一些往事
給他的評價是"做事細心"
且在他當政戰主任時遇到禁閉公文時
會將所有相關的人找來詢問
更會詢問公文是否合乎法條

當了將軍後可能換了腦袋了吧...

chioumj wrote:
陳毅勳應該是此案最大...(恕刪)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
禁閉室是督導重點 , 有阿兵哥關回來對我說關禁閉比在連上爽 .


roce43 wrote:
看新聞中一位跑軍旅的...(恕刪)


有 !這次他問了左右護法 , 不知有沒有請示左線天皇 ?

joe1232027 wrote:
他發完大家所謂的求救簡訊後,不是有長官去關切了嗎?當時有什麼狀況讓他不敢說,如果他覺得共犯結構在旅級,那他就不應該傳簡訊給旅級,如果他有大家所謂知道的內幕怎麼家人一點都不知道,要不是媒體太會編劇,洪先生還有他家早就可以平靜了,當然該負責的范先生也會變成漏網之魚!

誠如大家所說要不是媒體監督洪案可能草草落幕,但事情搞到目前為止到底有什麼好處:
1.范先生在營的不端行為得到處罰(雖然大部份的行為尚未得到證實)
2.一票人的行政疏失加重處分而且不是普通重,旅長真倒楣,蓋一份公文要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當中只要有缺了一份資料,就要負責巨額的賠償(律師說的不是我),收到一份簡訊(洪家所謂求救簡訊,可以去查類似的簡訊,旅級主管一年要收一百幾十通)派政戰主任關心還不夠積極,他乾脆直接當承辦人好了.
3.名嘴.洪家舅舅先賺飽通告費
4.洪家賺到巨額賠償,我先說這是人之常情,換作是我也要賺,但高調說只要真相不談錢太矯情了吧!那應該只要該負責的伏法就好了,幹嘛要跟求償(律師說的應該就等於洪家說的),要說他不要錢除非都捐出來我才會相信,怕有人看不仔細我再說一次,是我也會賺,但我不會說的像聖人一樣,我會說人都死了再多的賠償也不夠,這樣又不會被抓語病

簡單說就是把作錯事該負責的人整死(我不是說洪先生),現在是全民複製洪先生的狀況在那一堆人身上,雖然你會說那是他們的報應,但你不是說那是不對的嗎?


求救簡訊發給旅長
簡單的來說
就是"請鬼拿藥單"啦!!

g871702-2 wrote:
恩 我贊成你的觀點+...(恕刪)


所以才要透明化囉, 其實可以把禁閉室的所有監視器全都連線上網,
讓台灣每一個人都可以立即看到, 看到是怎麼操練的, 用透明化來處理所有的問題,
然後在操練之前, 在家屬知情的狀況下來操練, 這樣家屬就不會漏看,
如果沒有通知, 不用關, 是罰款, 用錢來處理問題, 而且不是官, 是執行的下級,
他們是全部裡面最沒錢的, 這樣才有可能製造經濟誘因對上級抗命,
以避免違法的情況發生, 然後因為全部連線上網, 媒體也相對容易取得正確的資訊.

還有, 攔檢的人本來就不應該飛車追逐, 美國很多城市的警察都已經取消這種方式了
你是不是警匪片看太多了, 高速行駛的車輛風險很大, 你去追只會更擴大風險,
而是透過系統性的方式, 從可能的去處去堵, 還有用直升機跟蹤,
追是最沒有效率的方式.

要我會忍氣吞聲,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等退伍了,大家走著瞧看誰笑到最後

以前剛下部隊時,也是被整得很慘
後來士官隊結訓之後,之前整我的人都對我很客氣
這其中還有人向輔導長反應,我好像不適合輪值站哨
因為要揹槍職勤,他們怕若我心中有恨,萬一趁半夜
亂槍掃射,那就不是鬧著玩的

唉~若不是被人逼到無路可走,跟你同歸與盡的地步
沒人會這麼干的.只能說人不要做得太絕,真的狗急了會跳牆


et1011872000 wrote:
如果你是洪仲丘在禁閉...(恕刪)

yukiko wrote:
一點都不倒楣沒開人評...(恕刪)


蓋章就要負責無庸至疑,但是這樣負責嗎?國家有相關的規定,我猜想你認為洪先生帶違規手機不用關禁閉,那為什麼現在用相同模式對待他們呢?我在部隊的時候也認為這些上級恨爛,但能因此就斷定他們在這件事該死嗎?一碼規一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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