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線畫出的那些字應該可以給檢察官參考,
讓檢察官去判斷這是不是"故意"的行為?
Enter Passcode wrote:
故事是這樣的 - 網(恕刪)
sbx700a wrote:
啊,不用拗了
現在又改口別人挑釁、喜歡提告威脅取樂、語帶威脅心生恐懼.......不用拗了啦,,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像你這香蕉跟什麼2bod mvan 或wasiwaa kevin567 foxcmm 小蟑螂哥哥等等一群人.........怎麼可能犯行一堆之後還幻想會沒事 ??
我就一般人分次報案也不曉得你們這群人筆錄做幾次法院去幾次,
事情也截圖不會因為你們有人自己改文刪文或管理員刪文就消失不見
總之去諮詢人家怎麼建議我就怎麼寫怎麼遞文件
總之截圖裡就是你在最後一刻跳出來宣稱多少證據多少事實,會有什麼影響那也是你這群人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