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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懂法律的嗎?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框架下,依據法律,我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嗎?

hl4su3a8cl3 wrote:
大陸人跟台灣無關



大陸人跟台灣並沒有無關

憲法寫的很清楚

目前狀態只是被竊佔

中華民國立場並沒有承認大陸地區是另一個國家

也就是一邊一國目前只是喊爽的

要在這點死命糾結的是你

所以我才會給你良心建議
趕緊的 正名制憲 獨立建國
建立台灣國
才是你首先應該操心的頭等大事

不管你是否台獨

只有正名制憲 獨立建國
才有你所謂的承認共匪佔據的大陸是另一個國家

因為中華民國立場目前是不承認的
以後..不知道

至於如果你要扯到..
民進黨承不承認
青鳥蟾蜍承不承認
世界各國承不承認
全屬扯遠了
jcatalysis

超然一點來看,其實對岸也是個國家,領土包括台灣。但我也很認同你的說法[拇指向上][100分]

2026-03-31 7:21
best6888 wrote:只有正名制憲 獨立建國
才有你所謂的承認共匪佔據的大陸是另一個國家



你放過台派吧

要台拜真的去台獨建國

台派會嚇到屁滾尿流

六藝君子 wrote:
你放過台派吧 要台拜...(恕刪)


要玩就要玩真的

不然一邊一國只是喊爽的

還有 我是台灣人 也只是喊爽的

因為...身份證一拿出來
這國號下你還是名義上的中國人
不管你承不承認這名義上的稱呼
你都擺脫不掉
yanyu_911 wrote:
因為中華民國憲法裡 PRC與ROC是兩個地區,是過渡時期


憲法沒寫PRC與ROC是兩個地區,只有寫ROC

大陸是地理概念,PRC是國家概念
hl4su3a8cl3 wrote:
憲法沒寫PRC與ROC...(恕刪)

打嘴砲就妳最會,剩下的事實妳怎不敢提?
大陸 當然是一個地理區塊,什麼美洲大陸 中國大陸..等等.

不過 有腦袋的都知道,在華人區我們口中說的大陸就是指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
怎麼了?不敢提修憲 剩下嘴砲跟我玩文字遊戲?

很差耶!
如果法律戰會贏

民進黨內政部當選資格無效的行政處分公文早就發給李貞秀了,行政訴訟妳就去打啊!

就是現行法令無法完整解釋及適用,才搞這種綠媒輿論烏賊戰!

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公職權利之得喪變更,都應依法律為之,個人也覺得李陸籍身份任立委會有國家忠誠的疑慮,但如果要剝奪她的立委職,必須要有「明確的法律授權」,而不是成天搞些有的沒的言論攻擊~
hl4su3a8cl3 wrote:
憲法沒寫PRC與ROC是兩個地區,只有寫ROC



廢話, 憲法根本不承認PRC的存在, 不存在的東西要怎麼提?
就跟綠的談道德是一樣的道理
六藝君子 wrote:
憲法根本不承認PRC的存在, 不存在的東西要怎麼提?


這不就循環了,真趣味
沒提到就是不存在,全世界只剩我國
jcatalysis

憲法具排他性,但是並不否認他國憲法在他國領土上的適用。全世界並非只剩我國,你的程度真的讓人笑屬[偷笑][笑到噴淚]

2026-03-31 7:28
nicewawa wrote:
如果法律戰會贏

民進黨內政部當選資格無效的行政處分公文早就發給李貞秀了,行政訴訟妳就去打啊!

就是現行法令無法完整解釋及適用,才搞這種綠媒輿論烏賊戰!

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公職權利之得喪變更,都應依法律為之,個人也覺得李陸籍身份任立委會有國家忠誠的疑慮,但如果要剝奪她的立委職,必須要有「明確的法律授權」,而不是成天搞些有的沒的言論攻擊~


說得沒錯啊
民進黨要叫人家去放棄一個連自己憲法都不承認有這個國家的國籍,這不是莫名其妙嗎?

既然我們憲法上都不承認,都說根本沒這個國家,沒有這種國籍,結果你民進黨還硬扯要人家去放棄一個在我們的法律上根本沒有的東西,媽的,這不是找人家的麻煩是什麼?
hl4su3a8cl3 wrote:
這不就循環了,真趣味
沒提到就是不存在,全世界只剩我國


又在詭辯了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國安法第2條……諸多法律裡都明確寫著"大陸地區",就定義了在我國的認知裡,大陸只是地區不是國家。
同理,國安法及其他法律裡用"外國",2個字就清楚表示非中華民國之外的所有國家。
簡單、清楚、明瞭

法律裡如果明確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或其他現有國家名稱 是不是一個國家,
那麼只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他現有國家 更改國號、消失滅亡、又新增獨立國家,我國相關法律都要隨之修改,
要何等白痴才會訂立這種改不完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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