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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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子喬認為,這兩公投案確實屬於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但就不同立場的學者來看,以法條而言,會認為有疑義。若中選會是作為主管機關,並進行提醒,他會認為有其道理。但公投案一經通過後,中選會作為選務機關就要辦理。
蘇子喬指出,重點在於後面的政治發展,要由在野黨承擔。他憂心,反廢死公投為憲判第8號的反制,依照公投法實施的公投,不能牴觸憲法判決,因具憲法效力。公投抵觸憲判,這是很大的問題。此外公投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問題是現在就是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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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支持且保障公投。公投也是伸張民意的方式,不能隨便阻止!最後認為有牴觸,那頂多憲法法庭再進行一次解釋!!一開始就阻止公投,才是違憲!!




pgn wrote:
推動「反廢死」、「反戒嚴」公投,要特別注意理性,不要變成政黨之爭,不要口水,要高大上,要像傳教,也號召綠營共襄盛舉,讓它成為是凝聚全民期待與共識的活動!!
第一案「反廢死」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這項,藍白的重點要放在 "徵詢民意、彰顯民意"。
第二案「反戒嚴」公投主文為:「賴清德總統定位對岸為境外敵對勢力,人民擔心兩岸進入準戰爭狀態。你是否同意政府應避免戰爭,不讓台灣變成實施軍事戒嚴、青年喪命且家園被毀的烏克蘭?」------這項,藍白的重點要放在 "希望政府避免戰爭";不用直接反對賴的17條,而是要說請政府多與在野黨協商,那17條應再多討論。
讓全民表達是否同意『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判處死刑不須一致決』之政策,有何不妥?
政府本就應避免戰爭,有問題嗎 ?
理性堅定地推動公投,辯護公投,不只是結果,過程可能更重要,讓藍白可收到民意支持。
民進黨如果一再阻擋,就會讓更多民眾看到專制違法、言行不一的醜陋行為,將會開始損失民意!
民進黨當然會抹黑、會拖延,但在公投議題上,藍白切記不需強力對抗,不用對立,繼續宣揚理念,講民主、講民意即可。拖久了,民進黨扣分更多。
公投是好的制衡方式!!
pgn wrote:
第二案「反戒嚴」公投主文為:「賴清德總統定位對岸為境外敵對勢力,人民擔心兩岸進入準戰爭狀態。你是否同意政府應避免戰爭,不讓台灣變成實施軍事戒嚴、青年喪命且家園被毀的烏克蘭?」------這項,藍白的重點要放在 "希望政府避免戰爭";不用直接反對賴的17條,而是要說請政府多與在野黨協商,那17條應再多討論。
為什麼說,不用直接反對賴的17條? ------因為會中了綠營的圈套~~~~~


綠營正在漫天鋪地的抹紅藍白通匪賣台,為何要配合賴而演出??

再說了,比如其中一條是 " 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 ",這其實與國民黨主政時代相同,不太好直接反對;而應該要說:必須嚴格把關,不可侵犯人權與違背中華民國憲法-----把人權與中華民國憲法搬出來審驗把關,何必講反不反對?? ------直接講反對,還真是少很多根筋~~~

另外摘錄:去年 (2024) 4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陳永康及徐巧芯等16人就已連署提案,主張修正《軍事審判法》第34條規定,明定當現役軍人犯罪事實部分應以《軍審法》追訴、審判時,應將全案交由軍事法庭審判,相當於恢復軍審制度。目前該法案已通過院會一讀,交付司法法制、國防外交2委員會待審查中。(見連結)
藍白也有個嚴重問題,就是常常 "見綠必反",於是常落入陷阱,被抹紅翻不了身也就比比皆是了~~~~~ 這不能怪綠太會造謠,也要怪很多藍白傻傻踩坑、配合演出~~~~~


pgn wrote:
理性堅定地推動公投,辯護公投,不只是結果,過程可能更重要,讓藍白可收到民意支持。
民進黨如果一再阻擋,就會讓更多民眾看到專制違法、言行不一的醜陋行為,將會開始損失民意!
民進黨當然會抹黑、會拖延,但在公投議題上,藍白切記不需強力對抗,不用對立,繼續宣揚理念,講民主、講民意即可。拖久了,民進黨扣分更多。
川普的關稅大刀揮下來了。藍白可宣布暫緩公投二讀 (緩一週或二週皆可),全力協助民生法案以及產業界!
民進黨不會停止大罷免 (因為頭洗下去了),而藍白暫緩公投二讀;誰在為台灣人民著想!?

從台灣民眾的需求與觀感出發,就是正確的路。
公投不急!但要持續宣傳! 兩個議題本來就符合民意,堅定的推,快慢都對藍白有利。
公投不用與罷藍投票綁,與罷綠投票日期綁,或者甚至與 2026年的縣市長投票結合都可!重點是持續宣傳、追求多數,讓泛綠都覺得這是好的公投;收取民意!降低仇恨值!讓綠營的阻擋變成嫌惡與無理!!


摘錄:
民眾黨團今天拋出重啟核三、國內移轉投票法制化兩個公投案,並提案將公投案逕付二讀。立法院會處理時,雖然民進黨團表達反對,但表決時人數仍不敵藍白多數,最後提案順利逕付二讀並送交黨團協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提出反廢死、反戒嚴公投引發關注。民眾黨立法院團今天拋出兩個公投提案,分別是在經安全評估後重啟核三,以及於兩年內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落實移轉投票法制化,並將兩個公投案增列為院會議程。
重啟核三的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至於國內移轉投票的公投主文為「為保障人民參政權,您是否同意政府應於二年內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之各項選舉、公投,落實移轉投票制度法制化?」民眾黨團也指出,這兩個公投案在民調都獲得7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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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這是符合民意且對提升支持率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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