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sir000 wrote:
第47條條文規定,調...(恕刪)
你應該把所有條文,加上這次修法的配套一起看,不是只看47條,民進黨版所提的修正動議你看了沒?這條院會有通過,就是清楚說明調查範圍,可不是立委叫公司交出什麼就交出什麼
我發覺有不少人根本沒接觸到全方位的資訊,媒體一堆人只講一條,然後配套故意不講,讓大家曲解,去吵去鬧,而大家也不認真看法條,看到底修了什麼,有什麼配套,都只接收一方資訊,難怪那麼好搧動

cougar2015 wrote:
你看懂嗎?
政論節目的主持人,名嘴都輸你,
落跑說散步
現在拖時間是要想怎麼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