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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蔣互槓台智光預算 李四川轟:柯咄咄逼人、8年漠視導致今日結果

說穿了,市政府預算要議員支持,議員案子需要市長蓋章,不就是這樣。
如果當時你是市長,你堅持解約,但也只能依法行事,所謂依法行事,就是此案送廉政處,檢調處,查到有確實弊案,才能解約,不用付違約金。這時間通常都耗時,耗力。畢竟背後那隻手,也是會動用人脈,關係。
等到判刑,通常也下台了。台灣司法是最會拖,尤其是牽涉到政治性的議題。
問題就是出在一開始就不該簽25年的合約。
bcmpxij

那你認為BOT案要簽多久??? 「她酸柯文哲「政壇吸血鬼」 地上權租吳欣盈家族50年有避嫌嗎?」這新聞的50年太短? 還是太長?

2024-03-26 14:12
T15346 wrote:
25年的合約



25年的合約

25年變化多大

15年前也沒智慧型手機、畫質也沒1080P、4K、8K。

整個科技差那麼多,

怎麼會這樣簽這樣的合約。
Ok1988

主合約根本沒有 子合約才有

2024-03-26 6:41
T15346 wrote:
說穿了,市政府預算要...(恕刪)


這是糊弄不懂的
大多數案子是市府提的

比如說2200這個數字
沒有那個議員可以弄除非市府主動提
議會只會讚成不讚成
435556233 wrote:
你po的圖要註明來源...(恕刪)


你貼的是柯文哲的說詞

我貼的是當初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委託專業廠商測試半年後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的評估報告

兩個對照一下

看看柯文哲從多久之前就開始說謊
難道不知道許多議員背後都是搞工程,透過都市重劃會議,他們都是第一手拿到資料,也是第一時間佈局,甚至有的要搞活動,搞工程,通關審合,速度,哪一個不是靠關係?
這些廠商找議員,給議員好處,難道是給心酸的嗎?
公務人員要解約,給違約金,重點還是要有不法證據,要經法院認證。不是市長隨意要解就解,預算編違約金也是要議員通過才能動用。要不然各黨都會開始攻擊,狡辯,護航,這是台灣政治生態。
T15346 wrote:
說穿了,市政府預算要...(恕刪)


1. 長約不是問題,要看合約內容
這是BOT案,台智光負責建置北市府需要的光纖網路,在合約到期後轉移光纖設備給台北市政府

當初一窩蜂採用BOT,不就是因為政府沒錢或不想出錢買設備或是招募設備、系統維護人員,所以才有BOT 合約出現

2. 關鍵在費率
由柯文哲、蔣萬安各自對廠商議價的結果來看,費率是可以議價的,並沒有強制規定不可以調整

柯文哲當年議定了3M 2200的價格,蔣萬安今年也提到原本需求預算為5.5億,議價後只需要5.05億

3. 2200費率雖然在當時高於行情1761,但是別忘了,這是BOT,不是一般企業的純粹租用網路頻寬

至於2200與1761當初價差問題,那是柯文哲任內的議價能力

4. 柯文哲很喜歡做省小錢花大錢的政策
北藝廠商貨款,他一直在意欠款的利息而質疑蔣萬安為何不動用預備金墊付?

卻不告訴其他人,當初的貨款沒有經過議會、工程會的申訴過程,他任內直接跟廠商透過協調會訂出了賠償金額....只因為他相信他委任的律師說詞...

大巨蛋案也是,花400萬做了一個不倫不類的逃生模擬報告,被其他專業廠商批評的一無是處。原本冀望這份報告成為要求遠雄變更設計的靠山,卻開啟了大巨蛋延宕多年,甚至於衍生出額外工程款、下包廠商賠款...等等爭議

監視器案一樣,嘴巴上說2M流量就夠了,柯文哲委託的專業工程評估報告卻明白指出搭配200萬畫素監視器應該以3M頻寬才恰當。

相關報告也用實際影片截圖佐證速率太慢會出現破圖、漏格的狀態

如果照柯文哲所說用2M應對,如果遇到需要畫面佐證的情況下卻發現影像檔案不完整....

柯文哲的做法,就是把問題往後挪。

看似先把人救活了,卻埋藏了更多的併發症

在急診室可以這樣做,但是在市政上卻不應該這樣作決策
天天星期六

笑死,人家有說不要貪污的方法,非熱區用2M,結果國民黨全部給3M的錢,然後讓陳重仁拿錢,這要凹個屁...真敢死! JasonQ

2024-03-26 10:02
天天星期六

退一步說,就算柯文哲無能,至少他沒付錢,還指名罵你們這群貪污犯了,就你們這群藍教人貪污黨,屁股沒坐熱,貪污錢就發到國民黨陳重仁戶頭了,你的良心到底在那啊?連這也凹... 笑死... JasonQ

2024-03-26 10:05
看來真是議員議會好朋友,講什麼都可以相信,議價太高議員也沒意見,倒是好友後知後覺說不妥但不關議員事,議員指把關多用錢不把關議價,其實也沒錯議的高給公司撐腰,讓公司可以更囂張,對前後兩任市府都滿囂張的,至於要求提檢調偵查,後面大概又會五大弊案不夠又來一個的指責,這個不只拉市府還要拉議會一起下場,讓公司囂張不起來,後續才能解約或完成正常議價,所以挖出來真棒
其實對議價這麼重要,議會應要求市府公布所有議價與市價差異分析,這樣一次解決所有問題,其實更好,不用一條一條被掀出來,然後一次送檢調調查,分次送真的太麻煩了
綜合心得就是柯議出連自己都嫌貴的3M價格

於是想要用2/3M並用方式省錢,但議會不過關就氣噗噗

現在蔣先依柯最後留下的合約進行編了比柯多的錢,柯就像撿到槍出來噴

看起來在25年合約下台智光可以把價格踩得很硬,而且還有議員撐腰

以至於柯議不出好價格,但這終究是柯自己能力不足

要殺價也得要多買點,看他麼摳大概就是買得少價錢又要更少那種

台智光跟柯也沒交情當然能多貴就多貴啦。

挺蔣的就說柯能力爛

挺柯的就說是合約跟議員的問題

各有可以被攻擊的點所以是吵不出結論的
貪汙的政黨指責當初指出問題的人

柯下任前就明白說 這個案子在貪汙 兩大黨議員卻護航裝死

今天又不是獨裁政府 市長沒證據下可以一紙命令破壞合約

最後紙包不住火了 貪瀆被抓到 蔣萬安打蛇隨棍上

現在再來說前市長沒做事 真的有夠不要臉
hu4852 wrote:
看來真是議員議會好朋...(恕刪)


你為何要這樣婊柯文哲?因愛生恨?

從現在各方揭露的資訊可以得知以下幾點:

1. 2200的價格是柯文哲當時用1M合約價格×3為基礎以後,再透過議價而得到

我很好奇,苗博雅的質詢揭露當時的頻寬行情(純租用)是1760,為何柯文哲不是用市場行情去議價?

1760的費用包含廠商所有的營運費用與成本。

雖然台智光是BOT案,設備需要轉移給市府,所以金額會比1760略高

但是2200/1760 = 1.25

相當於柯文哲當下給出了“額外”高於一般純租賃行情的25%毛利給台智光

別忘了,台智光是BOT長約、獨家合作廠商,一般都是低毛利換取長合約

柯文哲卻仍然簽下2200合約

2. 市議會當初的但書是
100萬畫素搭配2M
200萬畫素搭配3M

從目前揭露的狀況來看,議會並沒有在預算上刁難柯文哲。

反而是透過議會的但書讓柯文哲任內可以用合適的規格去建置警用監視系統,而不會有預算的後顧之憂。

但是,柯文哲的解讀卻是議會與廠商合謀、圖利廠商?

然後柯文哲再到處宣稱議會打壓柯文哲的施政,明明2M就夠了,卻要求他要採用3M....

3. 從游淑慧揭露的資訊來看,當初的評估報告就說明了200萬畫素監視器需要搭配3M頻寬。

柯文哲卻用自己的方式解讀只要2M就夠了?

那...付了顧問費,請人家做評估報告,卻不採用,付錢付爽的?

我同意頻寬夠用就好,所以柯文哲捨棄4M報價而另外議定3M,不見得有錯

只是,繼續苛扣那0.5M預留斷線回補的頻寬,有意義嗎?


題外話,柯文哲當初為何堅持要談1支監視器的保證頻寬?

為何不是一個區域範圍內的監視器共享一個比較大的頻寬?

比方說: 一個路口4支,共享10M頻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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