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一件事情
兩家處理的方式不同
恩恩的爸爸要追究81分鐘怎麼來的
那反過來問,恩恩的父母親要不要追究一下自己為什麼要等81分鐘?
我記得恩恩的爸爸說,小孩從可以坐著等救護車,等到癱軟....在這一刻還沒有背著小孩往醫院衝的想法?
尤其是醫院還不是非常遠的地方.... 自己就沒有延誤的想法?
老實說,我看不懂,新北市以個資法不能讓他帶走錄音檔,但可以讓他聽,自己找理由不去聽,怪別人不給? 這叫追真相? 真的是看不懂啊
小野田 wrote:
恩恩的父母親要不要追究一下自己為什麼要等81分鐘?
妳以自己的思維在想事情

救護車上有專業人員和急救設備,等於是救護車到達時,當下即可提前急救,且能以最快速度鳴笛直奔醫院,叫救護車才是正確做法,如果一開始就知道需要等81分鐘,父親當然會以任何其他方式將小孩送醫。
hanbin710830 wrote:
我覺得第一時間打電話請救護車去載是很明智的阿,
誰會知道這些電話像踢皮球一樣踢來踢去,
如果今天爸爸腦衝下去,
可能路上塞車或趕不及,
載去醫院途中死了,
請問你是不是又要發一篇文酸爸爸為什麼不打電話求助。
喪子之痛誰想承受,
講一句難聽一點的,
以後你小孩死了,
被大家說你這個爸爸無能時,
你就不要怪網路無情,
現在的你就是這樣子在傷害人。
我女兒出生後就坐救護車送到高醫重症ICU,住了兩周。
我兒子還不到三個月,送長庚也是住了兩個月。
我可以理解失去小孩的痛。
但是,我無法理解這位爸爸糾結在通報81分鐘。他認為這81分鐘的延遲是他小孩死去的關鍵。
但他小孩不是當天死亡,如果說這81分鐘導致他小孩死亡,個人以為應該是要先探究這有無相關性,不過,我是沒看到任何新聞。
至於踢皮球,你要去探討那時候的送醫規定是誰制定的,為何119要等衛生單位的指示,是誰下這種規定。
(個人以為,當醫療資源匱乏時,經過判定才送醫,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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