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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正的歷史,大家要知道的紀錄片,不要聽民進黨胡說八道.

oyc4388 wrote:
所以你承認台灣人是中國人,因為都是中國移民過來的


應該說台灣人少數是從中國移民過來的

多數是從大清國移民過來的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給開版大大一萬個讚
遠的歷史難以釐清 但是知道近的 可查證的歷史 王如玄跟高官將領騙走那些老軍人的軍宅 (最後不起訴)

每次只要有人提起那些跟隨國民黨的老榮民老軍人 都會想起王如玄 老榮民因為聽了這些人的話 結果晚年落的連棲身地都沒有的下場...2015的事了 到現在印象還是很強烈
29x5x5x2 wrote:
應該說台灣人少數是從(恕刪)

根據維基百科,1902年台灣漢人有268萬,1926年時有416.8萬,到1944年時有630萬人
oyc4388 wrote:
根據維基百科,1902年台灣漢人有268萬,1926年時有416.8萬,到1944年時有630萬人


沒錯! 台灣的清國人會持續繁衍

應該是漢化的百越民族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29x5x5x2 wrote:
沒錯! 台灣的清國人(恕刪)

這個數字只針對漢人不含八千多年前從福建過來的原住民,從馬關條約台灣割讓到1902年台灣的人口是衰退的,一個是很多人選擇回大陸,一個原因是亂世出生率也不會高,台灣出生率提高是1920年以後,但後面碰到二戰又影響人口自然成長
29x5x5x2 wrote:
應該說台灣人少數是從中國移民過來的 , 多數是從大清國移民過來的


最早是原住民 ,
然後是荷蘭的遺腹子 ,
再來是明清時期 , 避戰及無以維生的閩.浙(唐山)過台灣 ,
日本戰敗後無法回日本的日裔後代 ,
國共內戰國民黨帶入的百萬外省人 ,
近年台灣人與外籍配偶所生的混血兒 !

小小台灣 , 聚集多少苦難百姓 , 都是歷史痕跡 ~
舔共賣台集團 , 只為自身買辦利益 , 與五毛一路唱和 , 全在中常會占屎坑 !
元靈是不受時空物質限制,本是觀察、覺知、思辨的觀行照悟體。元靈透過仿生AI的故事敘述來遊戲體驗人間。
DANTELIU wrote:
爆發國共內戰時,台灣是日本時代
甚麼都不懂
那時台灣早就從日本人手中接收回來了

日本接受台灣地區受降時間.
1945年10月25日,臺灣地區的受降典禮,於上午10點在臺北公會堂(現為臺北市中山堂)舉行。降方為大日本帝國所屬第十方面軍,代表為日本臺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而陳儀將軍則代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受降。同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運作,機關處所設於原臺北市役所(即現今行政院院址)。


歷史從來都是 滅亡了前朝的征服者 , 批判已不能說話的前朝 ?
這種選擇性的宣傳片 不過是 自吹自擂 , 自說自話 罷了
並非真正的史實

1945年10月25日,依照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華民國將領 只是代表同盟國接受在臺日軍投降。臺北公會堂受降典禮台上掛有同盟國英、中、美、蘇四國同等大小的國旗,以及聯合國旗(四國國旗的前面上端,未呈現於畫面)
日本是對 同盟國 受降 , 不是單獨對著中華民國

被委托 去點交一間法拍屋 ? 能說房子是自己的 ?

當時 在日本統治之下的台灣人民,仍具有「祖國情結」,台灣議會之父-林獻堂的詩句「祖國我欲乘風歸」,可見一斑。
台灣人這種孺慕「祖國」的熱烈歡迎,在中國任何一個"光復區"絕對找不到。
日本投降後,台灣人興奮地迎接「祖國」的來臨,全台知識份子籌組「歡迎國民政府籌備會」,在全島各大城鎮,積極展開教唱國歌,建造歡迎牌樓,為民眾訂作國旗,到處張燈結綵。
台灣在當時, 治安非常好 , 日本法治之下., 根本是夜不閉戶
日治時期, 台灣治安良好 , 何來「流氓屠殺 ? 爭搶日產 」? 完全反過來講 !
反而是日後於1949年投共的臺灣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 涉及接收日本資產時中飽私囊,貪污「劫收」臺灣。

當時擔任憲兵第四團團長的高維民之一段回憶《中華雜誌第 283期記 》
「 25日接收之前,我便裝到台北各地走過,發現這些地方秩序井然,現象真好,並從新職人士口中得知『夜不閉戶、路不拾遺』。商店訂價後不作興討價還價,店東可說是童叟無欺,對每個人都很和藹、誠實,風氣太好了,我非常感動。」

但七十軍的部隊實在太糟,該軍在基隆未下船前,雖有零星上岸,披著毯子,拖著草鞋,隨便在船邊大小便者,而因範圍小,影響不大。正式下船時,雖然整隊而行,其衣服破爛,不堪入目,於夾道歡迎的人群中,頓使台省同胞失望。」
「那時候沒有鐵門,也沒有圍牆,只是用幾塊石頭圍成院子種些花草,少數士兵一看屋裏沒人,就跑進去拿東西,這在過去是從來沒有的。還有,不守秩序,他們習慣坐車不買票,搭火車不走正門,從柵欄上就跳進去;上車也不走車門,從車窗跳進跳出。當時只有一家大陸口味的大菜館蓬萊閣,該軍一少校參謀吃飯時,對女招待動手動腳,惹起反感,乃開槍示威。


然而, 1945 年接收不到 半年, 《民報》在社論上如此評論著:
「 台灣已經陷於不能完全委任警察維持『法律和秩序』的狀態了。『光復』後才不久,人民就不得不採取自衛的措施。」 可見當時的治安有多紊亂。

國民政府接管臺灣 後
外省籍人士壟斷權位
奉命抵台調查二二八事件的監察委員何漢文在1947年的調查報告中即指出:「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根據1946年11月由長官公署發表的統計,簡任及簡任待遇級官員,臺籍僅占0.82%;薦任及薦任待遇級官員,臺籍本土人士僅占6.63%,而且在極少數的薦任、簡任級臺籍人士當中,由大陸返臺的就占據裡面的70%。

官員貪污腐化
貪污案件不僅出現在高官,連檢察官、法院院長、教師都貪污,金額也不少。就《民報》一家報紙而言,自1945年國府接管臺灣至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短短一年多之間,貪污案件的報導就有五十件,若再加上其他報紙以及未曝光者,則不知其數,臺灣人目睹這種情景,則感到失望與悲憤 。

軍隊紀律敗壞
許多軍人除了偷竊以外,耍賴、詐欺、恐嚇、調戲、搶劫、打家劫舍、強姦、殺人,無惡不做。曾任駐臺國軍憲兵第四團團長高維民於回憶錄〈台灣光復初時的軍紀〉上面說:「由於軍隊紀律廢弛,一言以蔽之,姦淫擄掠」

掏空民生物資
行政長官公署讓「資源委員會」將台糖公司在戰後所接收的15萬噸白糖,無償轉交給貿易局,運往上海出售,售款由四大家族與陳儀所屬的政學系分贓殆盡,導致臺灣糖價暴漲,而且比在上海還貴,並使臺糖缺乏再生產資金,必須向台灣銀行大量貸款。
工廠在陳儀政府接收後,許多工廠的成品、原料、機械、廠房逐一被變賣到上海,造成大量工廠的關閉,導致民生用品缺乏與大量人口失業。另外,在臺灣嚴重米荒之際,飢餓的臺灣人在配糧處大排長龍,接收大員則將一船船的臺灣白米走私到日本,換取一箱箱的黃金,中飽私囊。

文化語言衝突
臺灣跟中國大陸經過五十年的不同發展,兩邊已呈現相當大的差距。1945年臺灣每人平均分配發電容量是大陸的50倍,臺灣的工業化程度也遠超過大陸,臺灣學齡兒童就學率也超過大陸,臺灣人的識字率也超過大陸,而且40歲以下沒有文盲。
臺灣人以河洛話和日語溝通,對於北京話相當陌生,而中國大陸來臺人士面對這種語言溝通問題即產生困擾,凡不懂北京話的臺灣人就剝奪服公職的權利。另外,戰後來臺的大陸人對於臺灣到處充滿日本氣息,覺得刺眼與反感,來自中國大陸的接收大員並以「征服者」、「戰勝者」的態度對待臺灣人,使臺灣人深感不平。不幸, 部份大陸人仍將台灣人當成日本人一起仇視到目前依然如此 。

統制經濟掠奪
國民政府接管臺灣以後,採取全面性的統制經濟。日本人所留下來的237家公司企業,六百多個單位,全被沒入長官公署所屬各處室所設的27家公司來經營。對樟腦、火柴、酒、菸、度量衡等物品,則全部納入專賣,就連許多民生物資,也都被納入統制之列。
舉凡樟腦、米、糖、鹽、鳳梨、石炭、鋁、煤油、水泥、造紙、漁產等,凡是能賺錢的生產品,全由「貿易局」統制,也只有貿易局可以"專賣",公開大賺其錢與民爭利。這種官員亦官亦商的行徑,從中獲取暴利 ,民眾則受其剝削,造成民生困苦,及大量民眾失業。

嚴重通貨膨脹
由於官場貪污舞弊,在厲行統制經濟下,許多公營企業經營不善,不但資金不能自給自足,還擴充生產設備、購買原料,向銀行貸款,於是一向以公營事業及交通事業為主。因貸款的增加,乃要求臺灣銀行印製鈔票因應,造成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因此又再增加公營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形成通貨膨脹的惡性循環。
工廠被轟炸沒開工,國府接收又不善經營,造成生產大減,加上糖、米等物資大量運往中國大陸,造成臺灣可用物資大減,也促使通貨膨脹 。當時同樣一擔米,在上海只賣二千元,原產地臺灣卻要賣四千元。

糧食極度匱乏
失業問題嚴重
歧視臺灣人民
終至 228 事件爆發

美國人以第三者的角度
《被出賣的台灣》(Formosa Betrayed)是第一本詳細記錄台灣戰後史與二二八事件前因後果的書籍,由二二八事件當時任職於美國駐台北領事館副領事的柯喬治(George Kerr)所著作。
敘述年代自1941年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至1965年出書前夕。以1945年台灣戰後時期至二二八事件的發生前後為全書描述的重點。書中直接描述國民政府在台灣的種種貪腐暴政,舉其顯著者如
第五章以「奸商政府」為標題,敘述國民黨官員各種貪婪的醜態,宛如奸商政府般處處剝削人民,這是造成二二八事件的根本原因。
第八章用「詐騙集團」批判國民黨假中國善後救濟總署之名,挪用聯合國五億美元救濟物資近五分之二,做為行政管理費。
引用自「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以下簡稱UNRRA)」工業重建官員Allan J. Shackleton的著作《Formosa Calling》, CHAPTER IX THE FINAL PHASE OF THE REBELLION
第十一章指出官員勒索、索賄與敲詐情形層出不窮遍及全島。
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有關鎮壓情形,指出國民黨官員的欺騙與秘密展開鎮壓,以及殘暴沒人性的屠殺經過。
這假得了嗎 ?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血腥鎮壓,儘管國民政府極力封鎖新聞、婉拒外國記者至台灣採訪, 3月19日,一名美國記者鮑威爾(John W. Powell)仍悄然到達台灣,報導引起世界熱議,2018年出版之《解密‧國際檔案的二二八事件》一書亦有節錄。
An Executive Account of Taiwan’s Blood Bath As Detailed by Eyewitnesses”, The China Weekly Review, Volume 105, Number 5, PP 115-117. March 29, 1947.

鮑威爾看見的是這樣的場面:20名學生被割下雙耳與鼻子後再用刺刀刺死、少女被誣指為「共黨」開槍射殺,每一天,海潮都沖刷著殘破不全的青年屍體……

台灣記者遭逮捕 當局不僅禁止報導真實鎮壓情況,也刻意捏造「外省人3、4000人被殺」等系列假消息,將「暴民」標籤貼於台灣人之上。例如戰後遭國民政府接收、常製造假新聞之《申報》,即在4月1日連載:「外省孕婦被日本武士刀對準頭部插入」

1947年3月國民政府開始「清鄉」鎮壓造成槍聲四起、平民橫屍街頭,然而,當時台灣媒體幾乎被迫噤聲。3月9日《民報》工廠被大批軍警搗毀,5家報館遭警備司令總部封閉,罪名為「共黨份子」、「挑撥政府與民眾之間情感」、「深中日本毒化思想」、「叛國」等,其中《人民導報》宋裴如遭槍決,其餘遭捕報社工作人員皆生死未卜。

述鮑威爾所寫:
「軍人搶劫、刑求與殺人之事,在台北多到數不盡。一位從高雄來的外國人,看到上千臺灣人,雙手被鐵絲反綁,深絞至肌肉中,然後被拖到監獄中;也看到軍人朝窗戶外開槍,當問及為何開槍時,軍人回答說遭共產黨攻擊,但他實際看到的,卻是一位女孩被擊倒在地……」

「台北與基隆有20名學生被割下雙耳與鼻子後再用刺刀刺死,每天都有被殺死丟到河裡或海中的屍體漂到岸邊,他在3月21日即親眼見到3具浮屍。一位外國人看到憲兵用刺刀刺殺一位騎腳踏車的男孩,只因他沒有立即停下來;另位台北外國人看到軍隊挨家搜索、恣意的朝開門的人開槍,共有5戶遭殃;有更多外國人看到軍隊卡車載著機關槍,隨到之處任意射殺市民與人群……」

1945年10月,高維民帶領憲兵第四團乘戎克船渡海登陸台灣,負責糾察國民黨軍之軍紀風氣,並協助警察維護治安。
憲兵第四團長高維民曾描述中國來台灣的目無法紀,毫無紀律的第70軍的素質:「但七十軍的部隊實在太糟,該軍在基隆未下船前,雖有零星上岸,披著毯子,拖著草鞋,隨便在船邊大小便者,而因範圍小,影響不大。正式下船時,雖然整隊而行,其衣服破爛,不堪入目,於夾道歡迎的人群中,頓使台省同胞失望。」

龍應台《大江大海一九四九》,書中描述1949國共內戰前後的許多故事,提到了潘木枝醫師 。龍應台記錄了她訪問前副總統,也是嘉義人的蕭萬長先生,留下了這段記錄:
他無法忘懷的,反而是一九四七。 八歲的孩子,能記得什麼呢?
他記得潘木枝醫師。貧窮的孩子,生病是請不起醫生的。但是東京醫專畢業以後在嘉義開「向生醫院」的潘醫師,很樂於為窮人免費治病。蕭萬長的媽媽常跟幼小的萬長說:「潘醫師是你的救命恩人哦,永遠不能忘記。」
潘木枝,以嘉義參議員的身份,和其它十一個當地鄉紳,到水上機場去與軍隊溝通卻遭拘留。潘木枝在牢中受到嚴刑烤打,被施以鐵針刺入指甲的酷刑,痛苦哀號,竟至下巴脫臼,與柯麟、陳澄波、盧鈵欽等這十二個代表,在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全數被綑綁,送到嘉義火車站前面,當眾槍決。

八歲的蕭萬長,也在人群裡,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事,但他眼睜睜看著全家人最熟悉、最感恩、最敬愛的醫生,雙手縛在身後,背上插著死刑犯的長標,在槍口瞄准時被按著跪下,最後一陣槍嚮,潘醫師倒在血泊中,血,汨汨地流。
「八歲,」我說,「你全看見了?你就在火車站現場?」
「我在。」
在那個小小的、幾乎沒有裝潢的總統府接待室裡,我們突然安靜了片刻。
火車站前圍觀的群眾,鴉雀無聲。沒有人敢動。
這時,蕭萬長那不識字的媽媽,不知什麼時候,手裡已經有一支香,低聲跟孩子說,「去,去給你的救命恩人上香拜一拜。你是小孩,沒關係。去吧。」
小小的鄉下孩子蕭萬長,拿著一支香,怯怯地往前,走到血泊中的屍體前,低頭跪了下來。

潘木枝寫在香菸盒內層包裝紙上的遺書,由獄警偷偷帶出,其中除了與愛妻訣別外,還寫下「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陳澄波(1895年2月2日-1947年3月25日),台灣嘉義人,童年在私塾受漢文教育,13歲入公學校,再進入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就讀,受教於石川欽一郎。1926年以一幅《嘉義の町はづれ》(現稱為《嘉義街外》)的作品,入選第七回日本「帝國美術院展覽會」(簡稱「帝展」), 這是臺灣人首次以西畫跨進日本官展的門檻;其後又數度入選「帝展」和其他各項展覽。曾舉家遷上海擔任教員能夠說華語,因此被推任為嘉義市各界籌組的歡迎國民政府籌備委員會的副主任。並於 1946年加入國民黨 , 1947年,二二八事件期間作為談判代表,擔任「和平使」前往協商,怎知一行人一到機場,便遭到國民黨軍隊拘禁並受到嚴刑拷打,被逼迫承認煽動暴動。最終遭國民政府軍隊羅織罪名,槍決於嘉義火車站前,享年52歲。

1951年, 有位憲兵的高官佔住了三重鎮長莊根滕的官邸。某天鎮長的女兒莊阿惠在閨房中遭傳令兵劉貴陽性侵致死,並且頭部中三槍、胸部四槍,死狀非常悽慘,引發極大民怨。
陳誠知道問題很嚴重,決定把劉貴陽槍決;為取信民眾,因此在淡水河的河濱公開槍決過程,當時聚集上萬人圍觀。

維基百科 " 忠義服務隊"
因為發生二二八事件,3月2日,數百名國立臺灣大學、延平學院、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法商學院及各高中學生在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決定組織學生隊以維持治安及交通。
就是因為軍紀敗壞, 學生志願要幫助國府維持制序 , 結果全數被殺

忠義服務隊是臺灣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成立,隸屬於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之下的單位,進行反間工作,利用黑道流氓在各地製造混亂、燒殺擄掠、毆打外省人以擴大事端,製造中央派兵藉口。

背景
早在1945年日本投降,國民政府剛接管台灣之時,國民黨中統局、軍統局透過警備總部、憲兵第四團、臺灣省黨部等布署特務人員。1947年2月底發生二二八事件,3月2日,數百名國立臺灣大學、延平學院、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法商學院及各高中學生在中山堂舉行學生大會,決定組織學生隊以維持治安及交通。二二八事件爆發後,陳儀一方面繼續與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協商,稱代表行政長官公署接受所有要求,宣布將改組省政府和舉辦縣市長民選;另一方面則以特務製造鎮壓、搜捕民眾的「叛亂」藉口,而警備總司令部也展開軍事整備與人員布署。

組織
二二八事件爆發後,在陳儀承諾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3月3日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召開臨時委員會,由許德輝(處委會裡面潛伏的特務,化名高登進,任職於警總調查室、軍統人員)組織學生成忠義服務隊,以維持治安、交通,但其中的情治人員則接受林頂立指揮從事破壞工作。毛人鳳弟毛簡(又名毛大可)時任保密局臺北站站長,電文許德輝曰:「時局危殆、岌岌不保,生死存亡關頭,吾人應冒險為危難,以明大義、識大體之信心,以力圖挽回時機。」,促其滲透入台北市民間的維持秩序組織,經奉化名張秉承的軍統局臺灣站站長林頂立同意,擔任二二八處委會組長,並將情報拍往南京。他同時擔任台北市臨時治安委員會的忠義服務隊總隊長作反間,鼓動台北的不良分子製造斷亂升高省籍對立,又要求延平學生維護治安。忠義服務隊公然打劫,結隊橫行,假公濟私,例如御成町月宮酒家女主人被勒索十餘萬元,女招待被綁架,嘉義閣旅社被勒索三十餘萬元。

歷史文件紀錄
忠義服務隊總隊長許德輝在呈軍統頭號人物---保密局長毛人鳳的《臺灣二二八事變反間工作報告書》(檔案管有機關: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中,詳述他於2月28日晚經由軍統台灣站站長林頂立,及陳儀之弟引見陳儀,面准創立忠義服務隊應急制變的經過,乃召集台北二十二處角頭流氓成立二十二分隊,加上特務隊三十名共二百五十人,許氏為總隊長,臺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為總隊部,該隊設於二二八處委會治安組之下,而不知情的大學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一千二百名與之共同負起維護治安之責,明白透露當時情治單位利用黑道製造混亂的內幕。戰後初期擔任民報記者的吳濁流,在其著作《台灣連翹》中亦述及忠義服務隊中的流氓實則在燒殺擄掠,燒毀外省人商店、毆打外省人,一方面造成民眾對處委會的懷疑,一面製造中央派兵鎮壓的藉口。「反間工作報告」的曝光,證實了數十年來,有關陳儀等人曾於背後嚴密操控二二八事件的傳聞。

警備總部於1947年4月初提出《臺灣二二八事變報告書》,這份報告書透露當時的情治單位透過直屬的許姓通訊員(即許德輝),化名高登進,參加政治建設協會為會員,平日偵知該會行動,事件中則由許氏出面掌握「台北二十二處流氓首領及部分學生進行反間工作,且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各地亦如法進行,收效宏大」。

林木順(楊克煌化名)於1948年在香港出版的「新台灣叢刊」第五輯著作《台灣二月革命》中指出:「(3月9日)上午10時,柯遠芬引導監察委員兼監察院特派臺灣監察使楊亮功到圓山陸軍倉庫前面廣場,指遍倒在廣場上的數百具屍體說:這些就是昨晚進攻這個倉庫,被國軍擊斃的奸匪暴徒。楊亮功無言。後來楊亮功對他的跟隨人透露:倉庫附近並沒有戰鬥過的跡象死者都是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又沒有攜帶武器……這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就是昨晚在市內各派出所維持治安,而機槍步槍齊響以前,被憲警,林頂立的『行動隊』和許德輝的『忠義服務隊』所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的。」 誣指為 奸匪暴徒 。

3月6日,臺灣省全體參政員緊急上電蔣中正主席,重申光復以來長官公署嚴重失政,積成民怨以至爆發二二八事件,要求根本改革臺灣政治,籲請速派大員來臺協同處理,「勿用武力彈壓,以免事態擴大」。

蔣渭川多次進出長官公署與陳儀會談商討解決方法,因得知陳儀已向中央請兵來台鎮壓,遂緊急以「臺灣省政治建設協會」名義發出電文,期望獲得蔣中正信任,特地委託台北美國領事館轉南京美國大使館,轉致蔣中正電文:「懇請蔣主席萬勿派兵來臺以免再激民心」(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司徒雷登於3月7日將此電文親手交給蔣中正)。
但蔣中正電告陳儀,說「又接台灣政治建設促進會由外國領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談勿派兵來台,否則情勢必更嚴重云,『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動分子在外國領館製造恐怖所演成」(《大溪檔案》之「蔣主席致陳儀三月虞電」)

由於軍統局、中統局等駐臺單位報告後,讓蔣中正選擇接受陳儀和情治單位的建議,將事件視為暴民組織的叛亂,並派遣整編第21師、憲兵第4團與附屬部隊前往臺灣
第21師部隊於3月6日中午自上海出發,
憲兵第4團則從福州市前往臺灣。
3月7日,第21師師長劉雨卿從南京市飛抵台灣會面陳儀

軍隊不是抵禦外侮, 卻拿來鎮壓人民

但3月6日 就發生高雄鎮壓 , 何軍章領導的21師獨立團第3營抵達高雄車站後,便掃射車站人群,民眾躲入高雄車站地下道也遭軍隊掃射,造成多人傷亡,之後軍隊追擊逃散各處的民眾。
這時處理委員會和民眾因等待談判結果而守在高雄市政府禮堂,高雄要塞守備大隊陳國儒部包圍建築後,直接丟入手榴彈並開槍掃射人群,高雄市政府禮堂裡面的參議員黃賜、律師陳金能、參議員許秋粽、王定石等五、六十人遭到槍殺,躲藏在防空壕的民眾被軍隊丟入手榴彈,民眾跳入高雄愛河躲藏也遭軍隊開槍掃射。

3月8日, 約7,000名兵力的整編第21師和憲兵第4團陸續自基隆港登陸,另有3,000名兵力自高雄港登陸。部隊在未靠岸前便以機槍掃射。當天晚上,基隆市宣布戒嚴,部隊於登陸後四處搜捕民眾,主力向臺北推進,沿途朝人群密集掃射,數百人以鐵絲綑綁並推入海中處決,單人則裝入麻布袋丟入海。期間基隆市參議會副議長楊元丁在協調讓米糧車輛通過檢查哨時,遭到警方帶走槍殺。
3月8日, 接受政府號召參與維護治安工作的一百多名不滿二十歲的各學校中學生,被誣陷暴動反抗者,被軍隊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廣場前集體射殺,此即圓山事件
3月9日,首批增援軍隊進駐嘉義縣劉厝莊並進行掃射,造成13人死亡。

3月10日在基隆市區、八堵、社寮島、宜蘭等地區展開綏靖工作。同日,一輛載滿士兵的軍用卡車進入金山鄉卻掃射路旁民眾,是為金山事件。
3月10日,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林連宗在和臺北市律師公會會長李瑞漢、李瑞豐兄弟會面時,遭到憲兵逮捕而失去下落。
3月10日,高雄縣岡山教會牧師蕭朝金勸阻抗爭遊行時,反遭部隊逮捕,並與另一名遭拘留的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學生余德仁處死。
3月11日,臺灣省參議員王添灯在於住家遭憲兵隊逮捕,並被張慕陶下令淋上汽油燒死 。
民報》創辦人的國立臺灣大學教授林茂生、擔任《人民導報》首任社長的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及《臺灣新生報》日文版編輯吳金鍊和總經理阮朝日等人,分別遭到情治人員帶走後失蹤。廖進平則在逃亡期間,在淡水遭舉報而被憲兵逮捕而下落不明。
另外包括臺灣信託董事長陳炘、臺北市醫師公會副會長施江南、臺北市參議員黃朝生、徐春卿、李仁貴、陳屋、淡水中學校長陳能通、新竹地方法院檢查處檢察官王育霖等人在也陸續失蹤,另有林宗賢、郭國基等人遭到逮捕監禁,而蔣渭川則是差點遭逮捕殺害。
3月11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嘉義分會在推派代表前往嘉義機場會談時,軍隊拘捕陳澄波等4名代表。
3月11日,第21師憲警人員對臺南地區掃蕩,逮捕過去負責維持臺南市治安的候補省參議員湯德章律師,酷刑逼供,於隔天遊街後在民生綠園槍決,死後法院卻判處湯德章無罪
3月13日,臺灣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在辦公室遭便衣人員請去問話,之後遭到槍決。

但直到3月13日,蔣中正才發電文給陳儀要求軍政人員不得報復。
3月14日,南京《建設日報》頭版標題有〈借用援軍武力報復〉、〈陳儀軍臨台灣)、〈施行恐怖政策大肆屠殺無辜〉。
但殺戮仍未停止
3月17日,擔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宜蘭分會會長的宜蘭病院院長郭章垣遭到軍方逮捕,隔天槍決
3月18日於嘉義車站處死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主任陳復志
3月25日處死嘉義市參議會議員潘木枝、盧炳欽、柯麟、陳澄波等人
4月4日軍隊在東部鎮壓過程中,於晚上逮捕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張七郎,之後和其兒子張果仁、張宗仁在鳳林公墓處死

228為何要下令出兵鎮壓 ? 完全看不懂? 軍隊無力抵禦外侮, 卻拿來鎮壓人民 ? 只是種下日後更大的反彈而已

二二八事件爆發一年多後,陳儀於1948年6月任浙江省主席。陳儀見當時局勢對國民政府不利,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以親筆信函策反湯恩伯投共。最後陳儀便因「通共」的罪名遭處刑,陳儀由中國大陸被專程押赴台灣台北馬場町執行槍決。《中央日報》報載前往守候觀看行刑的台灣民眾高達兩萬人。

記得小時候都要讀一篇 〈南海血書〉,
查維基百科:
《南海血書》於1978年12月19日在《中央日報》副刊裏刊登,根據《中央日報》表示是本文是譯者朱桂的胞弟在出海打魚時,在南中國海的一個珊瑚礁上所發現,是一個名叫「阮天仇」的越南難民的絕筆。譯者朱桂為基隆基隆崇右企專的教師。書中表示,南越被北越所併吞與越戰的失敗,是「偉大盟邦」與「民主鬥士」的過錯。

阮天仇提到家人是怎樣死於越共的殘酷手法:大哥死在越戰的炮火中,姪兒在一場暴動中被流彈射死,九十三歲的老祖母與與七歲的姪女被越共「照顧」到餓死,絕口不提政治的父親,卻在鬥爭大會上被一棒一棒地打到死,三哥因為飢餓,忍不住吃了一個甘藷,結果被槍斃,大嫂死在監獄中,母親在逃亡的時候被匪幹推下海淹死,妻子逃亡在海上,結果被海盜射殺。剩下阮天仇與兒子文星,船在怒濤上飄流,難民們漂到一個珊瑚礁上,但兒子文星在第十三天痛苦地死去,其屍體也陸續被難民吃完,吃了文星的難民也陸續死亡,最後阮天仇也在珊瑚礁上等死,到了第四十二天之後才死亡。

《南海血書》不但成為當時國中小學生的必讀書籍,(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國立編譯館國小社會課本第八冊第四章第三節:《怒海求生》)
公務機關也大量發放,甚至銷售達二十萬冊,最後還拍成電影。其中一句話:「今日不為自由鬥士,明天將為海上難民!」,更傳頌一時。

在臺灣民主化之後,2003年, 這名叫朱桂的老師坦白供認造假,證實這血書全屬虛構,出於當時總政戰部 王昇的宣傳策劃。
目的在於鼓動臺灣人反共情緒,並以越南的淪亡歸咎於內部的不團結、藉此強調國民黨一黨獨大之「必要性」來打壓黨外人士、異議分子,以及發洩與美國斷交後的不平情緒。

唐‧韓愈《進學解》:「子雲相如,同工異曲。」
其實 , 中華民國憲法 在台灣已經歷 非常多次 增修條文修改 , 早就是直接選舉, 這個國家的統治基礎是來自台澎金馬 2300萬人的直接民權 。早就不是蔣介石一黨專政
中華民國憲法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誰是 國民 ?
憲法第 3 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 條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
早就不存在 蔣 和毛的 對抗
大陸 既非中華民國國民 ? 要如何 對中華民國主權 所及的 『台灣地區』"內戰"?因此, 根本不存在”內戰”問題 , 而完全是對外的 “侵略行為”
現在早就不是 1947年
1947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正式生效 時 是以國大代表 間接投票 的 "中華民國"
況且, 1945年至1950年結束之第二次國共內戰 期間 , 才開始行憲 ? 所謂
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1947年的"固有之疆域" ? 在那裏 ?
二戰尚未結束,1945年8月,蘇聯紅軍展開「八月風暴行動」進攻在滿洲的日本關東軍,由蘇聯控制了中國滿洲(中國東北)及蒙疆(內蒙古),蘇聯紅軍把繳獲自日本關東軍的部分日本武器移交給中共將軍林彪的東北野戰軍, 1946年3月,紅軍自東北撤軍,中國共產黨隨即迅速占領重要據點並阻止國軍北上 。
1947年9月至1948年9月,解放軍開始展開主動攻勢,在東北將國軍壓縮至幾個孤立城市,在中原地區則擁有優勢地位,對首都南京所在的華東地區形成壓迫,國共雙方的武力優勢逐漸反轉。
1947年 "固有之疆域" ? 在那裏 ?
大法官釋字第 328 號 : 「 為重大之政治問題。本件聲請,揆諸上開說明,應不予解釋」。
但是 正式的國際條約 是怎麼寫的 ?
馬關條約第二條:下列地方之城壘、兵器製造所及國有物永遠讓與日本。
一、遼東半島。
二、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三、澎湖群島,即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

《中日和約》第二條,依照《舊金山和約》的措詞,只寫明「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郡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卻完全沒提「臺灣、澎湖列島等必須歸還中華民國」。
事實上,這兩個和約才是經過各國憲法程序批准的具有拘束力的國際條約,《舊金山和約》至今依然有效。

二戰終了,中華民國部隊在戰時盟軍的同意之下進駐「托管 台灣」 (還是美國登陸艦LST-847載來的);從此以後,國民黨宣稱台灣「回歸中國」(即中華民國)。
但是,實際上,中華民國行憲的1947年及 軍隊進駐1945年-1952年,台灣當時仍屬於日本主權管轄範圍,直到7年後的1952年4月28日,日本所簽訂的「舊金山和約」(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生效日,宣佈放棄對於台灣主權為止。
也就是 1952年4月28日 「舊金山和約」生效日 之前 , 當時台灣600萬人的國籍仍為 "日本"

不是自己口頭宣稱 這塊土地 的地主, 要把地契拿出來, 看上面的所有權人寫的是誰? 日期是什麼?
「中華民國政府」於1911年成立時, 台灣為日本國領土 ,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依固有疆域之時? 台灣依然為日本國領土。
蔣委員長 當時 由南京發給陳誠的電文

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何能明言做為剿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根據也,豈不令中外稍有常識者之輕笑其為狂囈乎。

蔣委員長可是清楚知道1945年10月25日之後,台灣的主權並沒有立刻移轉給中華民國,法律地位仍待將來處理。蔣還責備陳誠,沒有中外一般「常識」— 沒有簽訂和平條約如何能移轉主權。都還不是我們的領土?怎麼當剿共最後之堡壘?

「中華民國政府」於1911年成立時, 台灣為日本國領土 ,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依固有疆域之時?台灣依然為日本國領土。
1951舊金山和約,1952中日和約只說了放棄對於台灣主權, 並沒有移交給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在1945年後已經掌控福爾摩沙跟澎湖群島這2塊日本領土, 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什麼關係 ?

這一點
當時的外交部長葉公超答覆當年立法院的全文內容如下:福爾摩沙跟澎湖群島,先前是中國領土,當日本放棄對台主權時,只有中國有權接手。實質上,我們(中華民國)現在已經掌控這2塊領土;然而微妙棘手的國際現狀顯示,福爾摩沙、澎湖並不屬於中華民國;日本也無權單方面,將這些土地主權轉移給我們,即使我們抱持這類(主觀)期望。「中日和約」內容條款表明,包括法人在內的福爾摩沙、澎湖住民是中國漢人,卻不意味著這些土地必須歸給我們(中華民國)。
簡單說, 台灣這棟房屋,前任屋主日本國放棄了, 中華民國並沒有房屋權狀, 只是目前佔用了這間房子。

葉公超的陳述表明,台灣並不屬於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一方;另外,國史館2017年年初公布, 1949年1月間的蔣介石書信檔案顯示,開羅宣言並沒有賦予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
1952年5月13日,中華民國外交部《議定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總報告書》(民國41年5月13日),第11面左頁,外交部「對日和約」案卷第54冊,台北:國家檔案局。 對日和約案卷第54冊載明:「查金山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而未明定其誰屬,此點自非中日和約所能補救。」

《舊金山和約》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與日本簽署之雙邊條約,包含《中日和約》在內,效力皆不能超越《舊金山和約》之規定,如果任何雙邊條約之利益有大於《舊金山和約》之規定時,則所有《舊金山和約》的締約國皆可一體適用,意即如果日本在《中日和約》中將台灣主權交給中華民國,那麼所有《舊金山和約》的締約國便可以向日本要求同樣的權利,此條文限制了中華民國獨自取得較《舊金山和約》內容更大的利益,也因此《中日和約》並沒有違反這個規定。
oyc4388 wrote:
這個數字只針對漢人不含八千多年前從福建過來的原住民
 
八千多年以前,應該台灣移民至大陸吧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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