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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顯示嫌犯"沒"打孕婦 為何蔡阿嘎謊稱"有"打孕婦

keating26 wrote:
1. 我看影片我是覺得打那兩下是同一個落點,如果認真打,腳一定會有相對應該有的瘀青.
2. 我不認為是打在機車上
3. 如果腳沒有瘀青,蔡員卻連機車都撐不住,這個平常要多練身體.....

法律上驗傷是關鍵證據,傷勢程度是關乎罪刑大小的.
如果二伯日後精神恍惚,半夜常常驚醒,可以求償 精神賠償


你說對了部分 如果二伯(在嫌犯沒打她的狀況下)要告 也應該是民事求償(精神賠償) 而不是一堆人以為的告刑事傷害罪

但是 精神賠償一向不好打贏
jeel54321 wrote:
你這個判例並不適用這個情況,因為嫌犯並未攻擊蔡阿嘎的老婆。

嫌犯沒有攻擊的犯意,蔡阿嘎老婆受驚嚇,頂多只能算過失傷害。

「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這案件中 蔡阿嘎老婆也不適用過失傷害
syntech wrote:
我記得一開始是說 "蔡阿軋懷疑嫌犯的目標可能(也許)是孕婦(二伯)"

後來就通通變成"嫌犯的目標是孕婦"

但我一開始就不覺得台灣人沒事會去針對孕婦.
而後來的監視器影像明顯就是朝菜的大腿上打
應該就是打算打斷他的腿

這就是一般人會尋仇的方式了


所以這個事件中有很明顯的"以說謊來操弄輿論"的痕跡 而且是群體行為
@@:
我看到另一篇是:蔡阿嘎透過公司發出聲明:「懷有身孕的妻子當下受到極大驚嚇並引起劇烈宮縮、腹痛,所幸兩人緊急送醫後傷勢均無大礙、亦無傷及妻子腹中胎兒。。
出處: https://www.edh.tw/article/23814#0306ac
以說謊來操弄輿論~~~
應該去請教這位

居然是糾結在這地方
這個重點不是在於不能隨便打人嗎...
何況機車上還有孕婦
愁weiwei wrote:
居然是糾結在這地方這(恕刪)
重點是已是往紅,傳播力大還要選擇性說慌。
goodpig wrote:
你為什麼中文閱讀能力這麼差?你為什麼要說謊?


你引述的三位網友言論中 依據其言論 沒有任何一位發言中符合你指控的"拍片報警"

你為什麼中文閱讀能力這麼差?你為什麼要說謊?
LongDickApe wrote:
這種畫質你可以肯定打(恕刪)


反正這影片很明顯打到的是蔡啊嘎 不是打孕婦

有種好療育的感覺.....被打不檢討 還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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