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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回台居住不滿半年林俊憲提案修法:健保全額收費

chuchulee wrote:
不要只出嘴 快三讀 ...(恕刪)


難啦!黃安事件到現在都快四年,會修早修了!

到時候又做做樣子,修到一堆漏洞,然後繼續讓綠腦罵,這樣才有選票。

跟酒駕一樣,修完沒酒駕了嗎?

不痛不癢!
emeryville wrote:
呵呵呵
怎麼一直有搞不清楚狀況的說沒繳稅就不能用健保啊?
難怪有立委會這樣跟風
台灣有35%的人所得稅為0
你是要叫這些人去死嗎?(恕刪)

沒繳所得稅這些人如果長年居住在台灣
吃喝買消費
至少供應了消費稅


需取消健保資格的是既沒繳稅又沒有長居台灣的
timo2008x wrote:
林委員會得罪住在米國(恕刪)


正解

這個邊緣人搞不清楚狀況

不知道FAPA在民進黨內的神聖地位
應先改為選票比例對等所得稅繳納金額啦



一堆廢材一堆對國家沒貢獻的廢渣一天到晚說長道短的

對,我就是在說月領10k的廢物

對,我就是在講一大堆不用繳稅的廢物
skywalker7263 wrote:
應先改為選票比例對等...(恕刪)


認同,
但是沒辦法現在就是笨蛋選舉,社會比例也是80/20原則,占20的比較厲害的人的人沒辦法選嬴其它80的,票票等值
lkk77 wrote:

沒繳所得稅這些人如...(恕刪)


消費税5%,路邊攤連5%都沒有,什麼不景氣,還要貼錢給他們,什麼鬼東西啊!
lkk77 wrote: 


沒繳所得稅這些人如果長年居住在台灣
吃喝買消費
至少供應了消費稅

需取消健保資格的是既沒繳稅又沒有長居台灣的


又來了
沒繳稅就沒繳稅
扯什麼消費稅?
下次逃漏稅的人也可以振振有詞的說他有繳消費稅啊
沒繳所得稅為什麼可以用健保.? 海外所得納入歡迎加入健保
夜市路邊攤也都沒有繳所得稅,還可以用健保,不公平。
167MT wrote:
有病回台灣,繳個些許(恕刪)


他有問過躲在日本等海外綠巨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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