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4112 wrote:您的資料與上面某位大(恕刪) 我前提也講了.燃油機車跟火力電廠就是當前就有替代品可以處理.所以才需要現在就開始,甚至現在就該消除這兩項汙染源.至於他份額多小多大一點都沒關係.份額少你還不去做,你還抱持多大的夢想去搞定份額大的?當前就能處理掉的不處理,你還畫啥大餅去處理還不能處理的?
用核4取代火力的算術以 2016年火力發電量為例來計算:火力發電 30,065.2 MW核4容量:2700 MW2700 MW X 12 > 30,065.2 MW。也就是再蓋像核4 那樣的核5 核6 核7 核8 核9 核10 核11 核12 核13 核14 核15,台灣就可以沒有火力發電了。中火1997就8個機組差不多燒飽燒滿了,那時也沒有現在的空污,倒是那時到現在,中、彰、投的車輛、工廠增加了多少?很多年前,美國洛杉磯有嚴重空污,主因就是來自車輛排放。環保署資料,火力在國內PM2.5細懸浮微粒污染源中,約佔4.5%至9.9%、比例其實不到1成。火力發電的煙囪最大根,看到煙囪就開槍,符合心中有最廉價環保正義感的環團與知識淺薄的縣市長。空污不能單一怪罪火力煙囪。台化煙囪就背過黑鍋。空污單一怪罪火力煙囪太廉價。
skistosais wrote:中火1997就8個機組差不多燒飽燒滿了,那時也沒有現在的空污, 那時候沒人在管PM2.5,是不是比現在低,誰知道?skistosais wrote:環保署資料,火力在國內PM2.5細懸浮微粒污染源中,約佔4.5%至9.9%、比例其實不到1成。 把連結貼出來,讓大家檢查看看是怎麼算的。否則數字都隨你掰,誰知道是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