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side wrote:
美好家庭的成就不是一夫一妻,而是愛
farside wrote:
就是我思考的,被領養的小孩的權利
他們有無決定父母是同性夫妻的機會?
這是最不負責任的說法
甚麼都拿愛和小孩子出來坦出來博同情
同性戀本來就是生物不正常的發展
小孩子出生有決定父母和父母性別的權利嗎?
沒有,不管父母是誰以及他們的性別都沒有
小孩從來就不可能不應該有選擇同性父母這樣的權利
同性生不出後代的,父母一定是一男一女
這才是小孩子天生的權利
你們哪來的權力不給他們正常性向的父母?
犧牲別人的權力換來自己的權利
這是多麼傲慢的心態
甚麼東西都要講愛
用愛XX,以愛XX...族繁不及備載
這更是沒有科學和責任心的說法
那我是不是可以用愛搶劫用愛殺人?
公投這三條我一定投同意
立專法,保護我們的下一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2MaYFHKD20《無色覺醒》羅瑩雪|從民法或專法看同婚|20180807
剛剛有朋友轉傳
我覺得很有道理,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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