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患無 wrote:
房東租給文化大學是...(恕刪)
房東租給文化大學是合於民法的。文化大學租給文化學生也是合於民法的。但文化大學租給很多學生就是不合建築法分區使用規定法規。現在的違法的事項就是文化大學將房子租給太多學生。所以文化大學只要按照一戶租一學生養豬或是當修車廠噴油漆煉油就符合法規?????
還想分租喔,分租就可以每一間房開工廠了是吧????
不過學生如果是每人付16000/月租金租在這還不能開工廠那不如去租別地方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房東租給文化大學是...(恕刪)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恕刪)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臺北市法規條文臺北...(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