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166 wrote:
我好喜歡版主你臉腫...(恕刪)
I AM STILL FINE.

167MT wrote:
1.台灣大哥大是上市公司,所有資訊必須公開,管中閔的獨董身分也是公開資訊,這樣的公開透明的訊息,有什麼必要刻意好隱瞞?
大馬1251 wrote:
2.台灣大哥大與台大進行產學交流,台大得以推薦一名校內獨董,管中閔是代表台大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過程光明磊落,亦無違法之虞,也經台大的核准與同意,台大跟台灣大還需要簽回饋金的契約,台大本身知悉的事情,哪來什麼「揭不揭露的問題?」
大馬1251 wrote:
3.台大雖同意管中閔兼任台灣大獨董,管中閔是在遴選委員會截止收件後才接獲台大同意函件,所以在台大「校長被推薦候選人資料表」之「個人基本資料」,未填寫擔任台灣大獨董職務。
大馬1251 wrote:
(2)本校業於 106 年 5 月 17 日同意管教授兼任獨立董事。
大馬1251 wrote:
4.最後,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發言人袁孝維:在校長遴選規則中,並沒有規定「擔任獨董」是必須揭露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