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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高價簽20年 業者批:下一代年輕人每年付千億


emerson76 wrote:
用愛發電的人,請問你們是要立即去做愛發電嗎???????


就算1度10元,這電費我可接受,不過條件要24小時穩定供電!!
Dwing wrote:
就算1度10元,這電費我可接受,不過條件要24小時穩定供電!!

你,你,....你太殘忍了吧!(這樣要愛24小時不能停耶)
這就是享受科技的[代價],用電量高,供電量少,自然就是要新建電廠啊,不然科技物資生活的[維持]是啥?就是電啊,享受生活要用電,用電就要有電廠,而火力發電就是我國用電主力,不然你們又能怎樣?


套句俗話:用愛發電?


告訴看此文者,這就是享受物資科技生活的人類不願面對的[真相]!想要生活?就要新建電廠!


不想要火力,那就是要[核能](個人不願意重啟核四),畢竟核能不會[空氣汙染];不要說核能有輻射啥的,說真的,有人能把[二氧化碳](不包含微浮粒子)收集控制嗎?而核能的[輻射線/核廢料/冷卻水]是可以"收集控制"的,且有[半衰期],所以總有一天會無害...

然而二氧化碳永遠存在!所以享受生活的人們,請好生面對[事實真相]吧!!!



美國前副總統高爾表示:核能能改善[碳排放]...這是真的,真的...



PS:若是全國機車強制改用"電動機車",那我國碳排放量可望減輕不少


胡不扯 wrote:
歐盟一度電2.6元是電力公司向風力發電的廠商收購價,



過客4112 wrote:
這邊提到的應該是政府對於風電的保證收購價格,而非用戶的每度電費
--------------------------------------------
2000年,德國施行《再生能源法》,開啟再生能源保證收購的制度。在政府鼓勵下,民眾踴躍裝設再生能源,帶動再生能源快速成長,使用再生能源比例從2000年的6%,在2016年達到33%。
同時,隨著再生能源成本一路下跌,政府收購價從2000年每度50歐分(約台幣18元)一路下跌到2017年的7 歐分(約台幣2.5元)。EnBW與丹能更將大面積離岸風電收購價格下殺到0元。
--------------------------------------------
也就是說去年德國的收購價格已經降到台幣2.5元



看了本版關於風力發電的討論

很多人都弄錯了,包含媒體

歐洲的荷蘭、丹麥、德國、英國風力發電都是FIP制度

新聞媒體上電的價格都是award price

也就是政府對於風力發電業者的補貼金額

並不是電力收購價格

上面寫的7歐分,是指業者除了售電之外,還可以從政府那邊拿到補助7歐分

並不是用7歐分把電賣給政府

好笑了~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看了本版關於風力發...(恕刪)


樓梯護航文喔

FiT (Feed-in tariff,FiT) 制度為國際發展再生能源之主流制度,透過特定價格並保
障固定期間內再生能源電力之收購,提供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
經濟誘因,通常係由政府依各類再生能源發電成本制定電力收購價
格,並規範電業有義務提供併網並收購其電力。目前歐盟會員國
中,奧地利、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捷克、法國、德國、希臘、
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 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及英國等 19 國家採行 FiT 制度。

FiP (Feed-in premium,FiP) 為 FiT 制度演化而來以市場為導向之制度,有別於 FiT 的
固定收購價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於電力市場中售電,售電
者會獲得電力市場現貨價格以外的補貼價格,而在補貼價格的設計 上也分為大致上可分為三類

(A)如同 FiT 制度提供固定的收購價格,在保障售電者固定收益的 前提下,補貼價格將隨市場電價浮動,主要採行的國家為丹麥。

(B)設定售電價格的上限與下限,降低售電者的收益風險並同時減 少過度補貼的情形發生,主要採行的國家為西班牙。

(C)忽略電力價格的變化以固定補貼價格補貼,主要採行的國家為 捷克。

「配額制度」(Quota) 係以數量管理為基礎的政策工具,透過法規要求
電力供應商須有一定比例來自再生能源發電,保障再生能源至少一
定比例之可進入電力市場,其建立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與電力供應商
間之共同市場,電力供應商可向再生能源發電業者收購或透過可交
易的綠色憑證達到再生能源配額標準,主要施行的國家有比利時、 波蘭、羅馬尼亞、瑞典及英國。

由於再生能源發電成本資料取得不易,故政府透過「競標制度」(Auction)
達成價值發現之目的,創造市場的競爭性使成本價格透明化,通常
是針對特定再生能源類別以市場機制決定最具競爭性的價格,如早 期的陸域風力發電及近期的太陽光電與離岸風力發電。歐盟在 2014 年發布的「環境保護與能源發展之國家補助準則」(Guidelines on State aid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energy 2014~2020)中,也將
競標機制視為發展再生能源的重要工具之一,呼籲會員國應在公
開、透明且無歧視的基礎下推動競標制度,目前除法國針對小型太
陽光電採競標制度外,英國、荷蘭、義大利、德國及波蘭均在研議 中。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economic wrote:
樓梯護航文喔FiT ...(恕刪)




護航?

你貼的這些很舊了,建議你多看一點外文的資料

現在歐洲這些低價的新合約幾乎都是基於FIP機制的

本棟樓看到的這些低價合約全部都是都是award price,記者根本搞不清楚award price是什麼東西

甚至還把award price當成售價在寫,拿來跟台灣的躉購價格比價,導致一大堆網友誤讀、誤解



「德國EnBW與丹麥丹能風電標下德國北海風場,開出零元合約」

看到這種新聞,該不會有人以為EnBW與丹能風電將以零元賣電給德國?

真的不要再鬧笑話了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看了本版關於風力發電...(恕刪)


下面內容節錄自工研院2016年報告
"主要國家風力發電推動政策暨風電市場、產業及技術研發趨勢分析"

過去陸域風電業者可選擇採用躉購電價,或者是在電力市場直接交易;德國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規定從2014年8月起,裝置容量500kW以上陸域風電僅可在電力市場直接交易,2016年1月起範圍擴大至100kW以上。直接交易與躉購電價的差異在於,過去躉購電價為業者只要產出電力,政府就有義務收購;電力市場交易則需根據市場供需情況而定。風力發電業者必需接受市場價格波動,甚至可能因電力供給過剩,業者需負擔電力賣不出去的風險。政府依照電力成交紀錄,給予成交項目最低保障電價,成交價若低於最低保障電價,差額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德國離岸風電主要獎勵機制為優惠躉購費率。離岸風電所發電力由政府保證收購20年,收購價格業者可二選一:(1) 一般模式:前12年每度0.15歐元(約新台幣5.5元),後8年每度0.035歐元(約新台幣1.28元);(2) 加速模式:前8年每度0.19歐元(約新台幣6.97元),後12年0.035歐元(約新台幣1.28元)

目前德國離岸風電是否類似陸機一樣,不再使用優惠躉購費率,
我目前手上沒有資料,如果有的話歡迎提供
不過未來我們的政策既然使用優惠躉購費率,那麼要求類似德國,
後面10年合約期間,大幅降低收購價格應該不為過吧!!
FiP FiP 丹麥
FiT ?? 立陶宛
FiT ?? 匈牙利
FiT ?? 西班牙
FiP ?? 西班牙
FiT ?? 克羅埃西亞
FiT ?? 希臘
FiT ?? 法國
FiT FiP 英國
FiT ?? 拉脫維亞
FiT ?? 保加利亞
?? FiP 荷蘭
FiT ?? 馬爾他
FiT ?? 捷克
FiP ?? 捷克
FiT ?? 斯洛伐克
FiT ?? 斯洛維尼亞
FiT ?? 葡萄牙
FiT ?? 奧地利
FiT ?? 愛爾蘭
FiT ?? 義大利
FiT FiP 德國
FiT ?? 盧森堡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真的不要再鬧笑話了


在下是覺得可以把德國行之有年的20年購電制度
跟德國2021年才要全面實行的競價制度混在一起
把購價跟補貼一鍋炒自己看不懂還怪人家寫錯

比較鬧笑話啦







過客4112 wrote:
下面內容節錄自工研...德國離岸風電主要獎勵機制為優惠躉購費率。離岸風電所發電力由政府保證收購20年,收購價格業者可二選一:(1) 一般模式:前12年每度0.15歐元(約新台幣5.5元),後8年每度0.035歐元(約新台幣1.28元);
(2) 加速模式:前8年每度0.19歐元(約新台幣6.97元),後12年0.035歐元(約新台幣1.28元)。(恕刪)


還不是普通的貴....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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