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emy6 wrote:
請問面交有收運費嗎 ? 如果沒有 那面交就不是商業行為
面交只是拿東西給別人
你要不要先把你所謂的「商業行為」、「面交」及「交易」的定義給列示出來?
商業活動在人類生活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從過去「以物易物」的
交換行為,到現今「買賣」的交易關係。
狹義的商業:
以營利為目的,直接向生產者購進貨後轉售給他人之經濟行為,稱之。即
為一般的買賣業,又稱固有商業。如批發業、零售業等皆屬此類。
廣義的商業:
凡以營利為目的,直接或間接地以貨物、金錢或勞務供給他人,來滿足需求者的任
何經濟活動,亦指商品在流通至最後消費者的過程中,所有參與的中間廠商的交易
行為,皆可稱為廣義的商業。故除買賣(固有商業)外,還包括了促進交易完成、協助
買賣業發展的輔助商業,如金融服務業、保險業、倉儲運輸業及國際貿易業等。
商業行為成立要件:
一、以營利為目的。
二、發生交易行為:商業活動必須牽涉到等值物品或服務的交換或所有權的轉移
等交易行為。
三、出於雙方自願
四、符合法律規範
資料來源
烏鴉1234 wrote:
大大人真是太好了,賣東西給你只要收到你的錢就算完成交易,不用把東西給你。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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