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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次超音波沒發現僅1腿單腳天使告醫師敗訴了

abcpanadol wrote:
也遇過足月生下來,缺陷太嚴重(少一條腿), 擺著不處理也就死了...(恕刪)

少一條腿還是能活
那等於把嬰兒遺棄到死

中和這件四肢少了三肢
狀況和乙武洋匡差不多
有經驗的婦產醫生其實會想辦法弄掉
新生兒本來就有死亡可能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又來算錢問題,對於診所,超音波對婦產科必備吧!你一定要買的東西,開個電幫孕婦照一下,幾分鐘而已很難嗎? 買菜都還會送蔥,做個產檢順手照超音波,有這麼要計算?如果有困難,那乾脆就對客戶先說好,本所只負責照一次超音波,這樣我相信你也不會有產婦的客人,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不就皆大歡喜,何必照了8~9次超音波,結果生出四肢少三肢,現在來用健保給付問題來塘塞醫德....考到醫學系的誓詞是這樣的嗎?
好在小弟老婆遇到的醫師沒跟我們計較超音波收費問題,也有算算手指腳趾,頭圍,大腿骨長度給我們看...真是遇到好醫師
ps:在診所跟區域醫院的產檢,正常來說大概就超音波,內診,驗尿...印象中沒有其他的,自費去醫學中心做高層次超音波,去知名診所做晶片羊膜穿刺

隨便講講 wrote:
就是陽春麵的錢只能要求陽春麵的服務
麵攤主人加肉絲送榨菜都要看麵攤主人的意願

台灣的麵保局壓榨麵攤老闆壓榨慣了
總想著麵攤老闆總是加肉絲送榨菜,從來不想付榨菜肉絲麵的錢
顧客總是吃著榨菜肉絲麵,偶而還有點牛肉

這次麵攤老闆真的只端出一碗陽春麵,就這樣,顧客只能欲哭無淚
接下來麵保局可能就會繼續付陽春麵的錢,強迫麵店老闆提供榨菜肉絲麵,負擔沒提供榨菜肉絲麵的法律責任
於是乎榨菜肉絲麵攤就會越來越少了
不用把人權問題掛在嘴邊,今天問題不是你遇到,你當然可以說這種話,如果今天是你缺了三肢手腳,你要選擇出生嗎?如果今天是你小孩缺了三肢手腳,你要選擇生下來嗎? 這種話顯示了,做人缺乏同理心
隨便講講 wrote:
作者: 施景中 (J...(恕刪)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
生命權神聖不可侵犯,
但若是賠上下半輩子在照顧殘疾子女,
任誰都會嚴重考慮天人交戰的。
只是法官既然不能鼓勵墮胎,
找不到利益損害的點,
判家長敗訴不是很自然的事嗎?
tnkk01 wrote: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恕刪)


依台灣法界幾乎全被自由派佔滿的情況來看,
墮胎權不是法官考量的重點.
基本上還是呱大說的,
這種醫生的責任,
在法律層面沒有明確界定.

我喜歡由現實面看問題,
現實來說這種判法, 對某些醫生不一定很有利,
難怪台灣大醫院會越發展越大,
事實上在品質缺乏明障保障的情況下,
大家對小醫院以下的醫療設備與態度會更打折扣.

我第一次當爸爸有點糊塗,
那時也沒深刻地認知, 醫生要我一起數baby腳趾頭的用意,
現在想來, 幸虧第一次就挑了個教學醫院,
教學醫院床位, 坐月子中心都很難搶,
那時候還覺得不如到附近還算不錯的婦產科診所去.

現在完全不會這麼想了.

教學醫院醫生不一定特別用心,
但是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會按SOP,
不用看醫生心情如何,
特別是多名醫生會診,
(之前還覺得主治醫生不太負責,
怎麼看各種超音波, 做不同手術,
換了好幾個醫生或技師來看)
更能減少一些誤判.
tnkk01 wrote:
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說...(恕刪)

缺两指頭还會天人交戰,
這個案根本不用怎麽想,很易做出流產抉擇。
台灣又不是天主教基督教社會,没有不能流産之说。
你基本上是用西方價值觀套入台灣。

就法論法,法律中订明胎兒重大缺撼可流産,
法官不是該鼓勵人民守法嗎?依法流産,法官何以不能鼓勵?

小孩長大要很拼了,
沒有人是故意的,
但疏忽很難說.

現在大家都怕,
你怕我,
我怕你,
依...辦事最安全,
能說的東西越來越少了,
人人一張嘴,
觀察.

去醫院,都是有事要變沒事,
如願的多,不如願的也不少,
學問阿.
makeinhk wrote:
你基本上是用西方價值觀套入台灣。

刑法民法憲法都是西方價值觀,
你卻只挑人工流產說事?
墮胎和割盲腸不一樣,
你認識的孕婦都不會天人交戰?
心理素質真好,
和我所知的大不相同啊。
每次這種超音波沒診斷出胎兒問題的新聞,都是一樣的,只給同一個醫生看,看很多次還是沒看出來

所以,當年老婆懷孕時,每次產檢我都帶他去不同的醫院照超音波,從小診所到醫學中心,從小台很簡易的超音波機到最新的3d超音波,全都試過,如果這麼多個醫生及多台不同的超音波機器都看不到問題,我也認了,到懷孕後期才固定在給要生的那一家醫院產檢。

告贏醫生又怎樣,小孩生下來是一輩子的事。

re-pk wrote:
...又立看到人卻還是笑嘻嘻的,看在父母眼裡,「每個微笑都像針一樣插在心上!」為了鼓舞女兒能夠堅強站起來面對人生,特別取名「又立」。
「又立」長期進行復健,因單腳必須穿戴義肢復健,每每痛得大哭,令人心疼,「又立」在2歲時終於靠著自己的力量,邁出她的人生第一步,步履雖搖晃,卻讓父母喜極而泣,大呼:「女兒讓我們看到更多奇蹟!」...(恕刪)

這新聞我有看到,蘋果報導裡還放了好幾張小女孩的照片,有哭的、有笑的,其中一張小女孩穿着義肢(腳)站着,沒有手,笑得燦爛。

我比較搞不懂這個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心疼小女孩嗎?
如果產檢時發現這小女孩只有一隻腳,我認為她連笑的機會都沒有。
依我們大多數人的標準,只有一隻腳的胚胎,跟本沒有資格被生下來。
只有一隻腳的小女孩,憑什麼有資格笑呢?
是沒辦法接受醫師粗心大意?還是沒辦法接受自己會生出多重障礙的孩子?
我說得很重,但是家屬是否該好好面對真正問題所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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