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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子孫著想 他領18%自願放棄

既然用如此權威的口吻發言
相信您應該不吝於指教
教導大家
那些將計算公務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的基準「本俸兩倍」降為「本俸一.七倍」的討論
究竟犯了甚麼錯誤

roachc wrote:
建議您先去了解公教薪資結構後
再來修正您的發言!
求求你在回應之前先把文看清楚
明明就是在講各階級退伍軍人平均月領多少錢

另外
A)勞工經常性薪資36803
B)非經常性薪資8839
C)勞保加勞退至少超過五萬

以上是你的論述
由A B得出C
請問C這個結論究竟怎麼來的?
你的跳躍思考我真的跟不上
難道勞工也有破百的退休所得替代率?

algerno2 wrote:
喔..國防部告訴你這些職位的平均薪資有多少..所以你就認為只要是軍中薪資大部分都是4萬5???
那麼..主計處統計,去年全年「經常性」薪資為3萬6803元,而含加班費、績效獎金、員工紅利及年終獎金的「非經常性」薪資為8839元,兩者合計後,全年平均薪資則為4萬5642元。
是不是表示說..全國勞工大部分都是月領4萬5642????
那表示勞工以後退休領的勞保年金外加勞退年金.至少都超過5萬啦..怎麼還會有勞工退休年金幾乎都領1~2萬的???
不要拿著現在的薪資在跟已經退休的人比較~~懂麼????
最好是現在已經退休的那些軍人們...在以前當兵的時候大部分都是月領4萬5啦....
iopp3445 wrote:
為子孫著想 他領18...(恕刪)

領了22年
這當中錢變多薄了?物價漲多少了?
以前夠生活,就代表現在夠生活?
命不長久了,才出來沽名釣譽

現在的公務員早就沒有18趴了
至於講好的事,就不該改口,是有什麼好改革的
有誰認為老闆說好該給的,最後可以不要給?
自己經濟不好,就要叫別人去死,這個社會真的是非常的病態
面對這個病態的社會,怎麼改革都不會讓人滿意
這個病態社會期待的是最好都不要給錢,而不是給多少

徵稅不公,過度幫有錢人節稅逃稅,才是根本必須解決的,才是真正能解決財政困難的
該做的不該,一天到晚搞鬥爭是有什麼用?
huron wrote:
求求你在回應之前先...(恕刪)




不要在嘴砲了....去查查看現在已經退休且領18%的軍人..以前薪資多少啦...

跟你說太深你不懂...要講明白點你才會知道...

還在各階級軍人領多少..你貼的是民國幾年的薪資??

現在退休領18%的軍人..是民國幾年的薪資??

還在4萬5勒...最好現在領18%的退伍軍人..在當時他們的薪資都有4萬5...



為了子孫找想 領好領滿 給子孫繼承 是這意思嗎? 這麼好心當初幹嘛參與18% 現在風頭上說自願放棄 沽名釣譽 貪圖虛名
我相信大家在享受22年後,也一定會義無反顧的做到。
huron wrote:
計算公務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的基準「本俸兩倍
以委任第五職等最高本俸為例:
本俸34,430
專業加給25,770
月薪 = 34,430 + 25,770 = 60,200

在職時:
月薪12個月 + 1個月考核獎金 + 1.5個月年終獎金 = 14.5個月
60,200 X 14.5 = 872,900..每年全部所得
872,900 / 12 = 72,740 /每月平均所得

72,740 / 34,430 = 2.11倍....誰說沒有本俸兩倍以上

至於「本俸一.七倍」這種說法
源於『專業加給約為本俸的0.7倍』這個錯誤概念
25,770 / 34,430 約為 0.75倍

因為專業加給本來不固定
稅捐處及海關的專業加給(本俸相同時)高於普通機構
有危險性工作(例如警消)的專業加給(本俸相同時)也高於普通機構
主管加給、偏遠地區加給、值勤費、加班費..等等也都還沒算進去

政府各部門的各種加給因為太複雜了
最後統一規定為:本俸的 2.0倍

不懂又散布錯誤觀念實在要不得!

以前的人看別人好是羨慕:一定要向他學習
現在的人看別人好是嫉妒:一定要把他鬥倒
iopp3445 wrote:
為子孫著想 他領18...(恕刪)


我賣黑心食品20年了, 賺了數千萬, 口袋飽飽了! 反正那髒貨都是別人吃掉的, 所以我呼籲大家抵制食品業, 指責所有同業都是黑心的, 我該表揚嗎?
聽人說
有些行業就像黑社會
進去後別想輕易出來

黑心賺錢20年
覺得夠了想退出也不行
因為會被同業圍剿攻擊
只能是繼續黑心賺錢到底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cman4434 wrote:
我賣黑心食品20年了, 賺了數千萬, 口袋飽飽了! 反正那髒貨都是別人吃掉的, 所以我呼籲大家抵制食品業, 指責所有同業都是黑心的, 我該表揚嗎?
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但是我反對

退休之後
退休民眾一名
沒有工作
沒有考績
沒有獎勵
沒有危險
沒有責任
沒有偏遠
沒有值勤
沒有上班
沒有加班
這些加給和獎金本來就不該計入
當成所得替代率的基準!

*****

以你所舉例
你要的基準是72740
本俸兩倍是68860
我認同的基準應該是60200

roachc wrote:
以委任第五職等最高本俸為例:
本俸34,430
專業加給25,770
月薪 = 34,430 + 25,770 = 60,200
在職時:
月薪12個月 + 1個月考核獎金 + 1.5個月年終獎金 = 14.5個月
60,200 X 14.5 = 872,900..每年全部所得
872,900 / 12 = 72,740 /每月平均所得
72,740 / 34,430 = 2.11倍....誰說沒有本俸兩倍以上
至於「本俸一.七倍」這種說法
源於『專業加給約為本俸的0.7倍』這個錯誤概念
25,770 / 34,430 約為 0.75倍
因為專業加給本來不固定
稅捐處及海關的專業加給(本俸相同時)高於普通機構
有危險性工作(例如警消)的專業加給(本俸相同時)也高於普通機構
主管加給、偏遠地區加給、值勤費、加班費..等等也都還沒算進去
政府各部門的各種加給因為太複雜了
最後統一規定為:本俸的 2.0倍
不懂又散布錯誤觀念實在要不得!
以前的人看別人好是羨慕:一定要向他學習
現在的人看別人好是嫉妒:一定要把他鬥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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