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卓拉貝貝 wrote:
如果家長能夠決定小...(恕刪)
你能舉出各式理由反駁其他網友是因為你懂。
你是在什麼時候懂這些的?
小學就懂了嗎?
一定不是,至少也是高中以後。
要教尊重或認識同性前,必須讓小孩不會發生性別錯亂的機會,還必須讓小孩知道同性後所衍生出來的性行為,及不當性行為所衍生的病。
這一切的教育內容是必須要在小孩有足夠的智能及成熟度才適合教,而且必須是有一連串充夠的教育課程,才能讓小孩以正確的方式去認識這些。
那魔,你認為有必要及適合在小學時就教這個嗎?
小學生有夠足的智能去分辯、理解、判斷並選擇自己性向嗎?
你肯定是位沒小朋友的單身人士。
否則除非是父母本身沒有SENSE,否則至少醫生也會跟父母說在小朋友還小時,不要讓小孩有性別錯亂的問題。
天生是沒辨法,但最怕的是"後天造成"。
而"後天造成"的行為讓本來異性變同性,這是一種錯誤。
再問問你自己,如果你有小孩,如果上帝給你能選擇小孩的性向的能力,你會選擇小朋友是同性還是異性戀?
除非你本身是同性戀,否則任何人有選擇的能力的話,都會小朋友異性。
竟然如此,那同性是正常的嗎?
如果是,那為什麼不會選擇同性?
同性戀已經被炒作成挺同就是潮。
風向就是如此。
如果說身為一個男人卻有個女人心,這是上帝造人時的一個錯誤。
這是天生,除了怪上帝,也只能如此了。
但如果天生不是如此,但環境及教育讓人變了性向,這就是本樓大家所不想發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