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Lucky wrote:就個人所知老師晚上在...(恕刪) 檢舉逃漏稅有獎金,歡迎您趕快去檢舉啊!正職老師兼差補習是法所不許,但有人硬要做,您不爽,檢舉就是了,不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至於代課老師是可以合法兼差的,因為他是代課是算節數的,若只代1堂課就要管人家,我看從此就就無代課老師。
人老前 養家後, 沒法工作, 老病開銷比工作時大, 若安老或花在人生的回味又有什麼不可,身為勞工自己, 未來可能什麼沒有的事實, 就是現在多少存點或勞退帳戶留點等等..., 立這種引發對立, 不能認同~~
這是幾十年存在的問題, 台灣勞工應該說是賤民,二等國民,歷屆的一堆公務員改革公務員,愈改愈好,名堂很多, 什麼18%,佳節獎金,薪水調漲,當事人死亡,配偶領一半....,一大堆名目,真是莫名其妙! 還有什麼國民旅遊卡,我們大部分人應該不是國民吧,都沒用過這個,幹嘛繳稅給公務人員? 勞工年金也是千呼萬喚,10幾年前,還是以前王如玄堅持,勉強通過才有的. 勞工大眾難道是3%公務人員的奴隸嗎? 看到眾多在超商辛苦工作的月薪 2xK低薪的年輕人,公務員月領幾倍的退休金,良心過得去嗎?我還看到一些退休的將領,在國外旅遊刷卡刷到手軟,我們在乾瞪眼,這些人在電視上還振振有詞? 台灣真是一個扭曲變形,沒有是非,正義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