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砲台 wrote:工時增加薪水不變,機...(恕刪) 把通勤時間加入工時計算:1. 地勤工時8小時之後就可以下班, 搞不好下午3點就可以回家接小孩。2. 原本正常工作8小時, 6點下班, 7點算加班。 計算通勤時間為工時後, 3點到6點就進入加班時數, 薪資有沒有增加呀?
yuffany wrote:如果是工會會長,考慮到利益衝突的問題,應該會避免成為董事。所以這兩個人的意圖到底是......? 一些大公司都應該要有勞工董事由工會推舉人進入董事會,來避免董事會作出不利勞工的決議所以那些沒有勞工董事的公司反而是正常的?華航是一間較特別的公司下面不同單位的員工,計算薪資的基礎也不相同工會也須平衡各單位,不可能只幫特定的單位所以這些特定單位在自已出來組工會,也沒甚麼不對但因此就否定原本公會,也不盡公平吧以目前來看,華航給的是優於其他同性質公司難道這些是資方無條件給的?還是之前工會去談出來?
stillwater wrote:一些大公司都應該要有勞工董事由工會推舉人進入董事會,來避免董事會作出不利勞工的決議 原來是這樣,我誤會了。不過就這一件事,我認為段宜康說的有理,「單一企業的工運,居然是職業工會來發動,本來就是怪事;企業工會出面反對罷工,是怪上加怪;等到罷工結束,企業工會又跑出來喊也要罷工,更是怪上加怪再怪怪。」我認為這個企業工會相當失職。
stillwater wrote: 一些大公司都應該要有勞工董事由工會推舉人進入董事會,來避免董事會作出不利勞工的決議...(恕刪) 這位企業工會理事長在董事會名單中他是航發基金會的代表人。代表資方。如果是勞工董事,就應該是華航企業工會代表人,代表勞方。對照中鋼董事會名單就可發現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