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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把官方網站當facebook使用??


harjan wrote:
新聞稿摘要如下: "因為法務部拿不到犯罪事證,所以立委們要負責..."
實在不懂這是什魔神邏輯


一篇新聞稿如果像你這樣摘個一句
不看前後文
不僅會看不懂,還會陷入斷章取義的窘境
在思考看不懂文章之前,不如先學會怎麼看文章如何?
pikacat wrote:
http://udn...(恕刪)
這新聞稿我覺得並沒有什麼不好,把事實真象說清楚明白,也算是公部門應該做的。

順便一題,民意代表雖是代表民意,
但質詢官員仍請注意自己禮儀,
罵街罵小孩的方式,請勿在國會殿堂出現,
為自己留風度;為官員留尊嚴;也為下一代留榜樣。

louar wrote:
可是法務部已經先說囉
證據必須要先和對岸協商才能取得

可是立委卻覺得對岸理所當然必須將證據交給我們耶

這樣吧,等520後,派徐永明和黃國昌等人去和對岸交涉將證據拿回來,沒成功不准回來!...(恕刪)


這群立委是哪裡來的?
不就大腸花那群, 那群人長處在哪?
就是很會提出問題不過解決問題是你的事情...

聽到中國跟馬來西亞要人就要政府趕緊去搶人,
不搶...被罵
搶了...沒想搶到之後該怎麼處理!
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 人民受到憲法保護, 你沒證據是要怎麼把人扣住?
現在又有人出來帶風向說可以扣住24小時....政府如果今天隨便扣你24小時, 你早去蘋果日報舉報警察國家了

harjan wrote:
因為證據取得是法務部的工作,不是立委的..

顧客點菜 要求不用瓦斯純天然
廚師說店裡沒木炭只能用瓦斯 木炭要等一段時間
顧客吵著菜立刻要端上來 廚師無奈 只能端上涼的

顧客跳腳大罵為何菜是涼的
廚師辯解 就說木炭要時間了 你還硬要立刻端上來
顧客還不爽 找木炭是廚師的工作 不是顧客的

所以錯的是廚師?

harjan wrote:
新聞稿摘要如下: "因為法務部拿不到犯罪事證,所以立委們要負責..."
實在不懂這是什魔神邏輯



看到你的言論,覺得民進黨這幾年真的成功了
邏輯任意斷章取義


首先
由於這詐欺嫌疑犯並非由台灣這邊警局受理報案之後才追查的
畢竟要有報案人,警察體系才會主動調查或蒐集事證
法務部這邊是要怎麼主動介入?

所以能夠起訴的路徑,就只剩下 公訴-檢察官偵查起訴
因此無頭公案這種事,本該要由檢察官這邊來處理
結果,一堆人就巴著法務部來念...現在是先罵先贏?


更何況,一堆立委,根本忽視現實,連配套都還沒有規劃完成,
就要喊著把人帶回來...
這才是啥鬼邏輯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harjan wrote:
新聞稿摘要如下: ...(恕刪)


如果水平低看不懂,可以謙虛地請教別人!我們都可以理解。但是內心惡毒曲解事實就沒藥醫了!

Ramsa wrote:

看到你的言論,覺得民進黨這幾年真的成功了
邏輯 任意斷章取義


首先
由於這詐欺嫌疑犯並非由台灣這邊警局受理報案之後才追查的
畢竟要有報案人,警察體系才會主動調查或蒐集事證
法務部這邊是要怎麼主動介入?

所以能夠起訴的路徑,就只剩下 公訴-檢察官偵查起訴
因此無頭公案這種事,本該要由檢察官這邊來處理
結果,一堆人就巴著法務部來念...現在是先罵先贏?


更何況,一堆立委,根本忽視現實,連配套都還沒有規劃完成,
就要喊著把人帶回來...
這才是啥鬼邏輯.(恕刪)


白話文都有閱讀困難了,寫這麼多你確定他看得懂?
pikacat wrote:
http://udn...(恕刪)


還是白話文,普羅大眾看的比較懂
本來一直在潛水的
忍不住進來表達對法務部的支持
pikacat wrote:
http://udn...(恕刪)


超愛!

總算有官員把全民的心裡話講出來……

勸那些立委還是乖乖的專注經濟民生,不要與人民

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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