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dai wrote:我家一個80多歲一位...(恕刪) 朋友的反應:任何國家任何人都可處理這些人渣。國格應用來維護善良國民,而不是人渣。平時善良國民在國際被欺壓,沒人報導、沒人營救,反而這些人渣要動用全國力量搶人,真是亂七八糟,本末倒置
伊魯米 wrote:罰責太輕了, 進去了最多關五年,還可以在牢裡交換行騙心得, 出來繼續騙完全沒有嚇阻力, .(恕刪) 講到這點,這些罪犯對台灣法官 應該都極度不諒解.因為那次那批,法官幾乎都判緩刑釋放,少數嚴重一點的易科罰金,最嚴重的關了一年.害得這批台灣之光, 無法專心在台灣監獄裡閉關修行,專心演練更高境界的詐騙招數... 台灣法官把人都放出來了,害他們白天有打不完的電話,忙著到處提款機領錢,到了晚上 ,花天酒地,酒色財氣傷肝又傷腎.間接促使這些台灣之光,開千萬跑車上路,在國道競技飆速,偶爾還會發生擦撞護欄的危險.
伊魯米 wrote:罰責太輕了, 進去了最多關五年,還可以在牢裡交換行騙心得, 出來繼續騙完全沒有嚇阻力, 最高五年,上次三十幾個從中國回來的,只有1個被判1年....1年呀關1年就抵辛苦人賺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其它人通通易科罰金就放人了上次中國給台灣方便,台灣卻當隨便先不論政制目的,難怪這次中國會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