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蝸牛 wrote:死的是坐在副駕駛座的17歲徐姓少年何來小小年紀就曉得衝撞?...(恕刪) 那以後警察看到副駕駛座坐年輕人的話都不用追了?也不能開槍,那每個販毒殺人都配一個年輕搭檔真好用嘿~正駕駛也不過18歲,差一歲有差那麼多?而且現在年輕人發育良好,警察最好能隔幾十公尺還能判斷嫌犯成年與否開槍合理!
根據某些板友的邏輯通緝犯逃逸 警方朝腿部射擊是執法過當 應該射輪胎!!駕贓車逃逸 警方朝輪胎射擊是執法過當 應該不開槍!!"反正是看守內閣" 請下一任警政署長提案改配水槍好了 喔 不對 根據某些板友的邏輯 應該改用圍捕 至於警方圍捕不到? 不得了 治安破大洞了!還是撞死路人在來罵警察駕照是用雞腿換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