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walker wrote:你不知道哦!!可憐就是用"臨時動議"來修改課綱加上資訊不公開也已經被判定違法了,謝謝PS:好慘,重點在前面的字,有些人只能回答"不按程序"四個字,還回答不好 顯然 "不能用臨時動議" 來修改課綱這個程序,是你自己編寫規定的那沒有人知道也沒人鳥這程序,其實非常正常畢竟台灣是有制度的地方,按甚麼程序,不會是你一個網友隨口說說,大家就要去遵守至於資訊公開不公開有沒有違法那就看法院判決裡面找不找得到違法二字了你若找得到,可以去向某律師領十萬唷PS:好慘,重點在要按照甚麼程序,有些人只能自己想像一個程序出來,然後要人家遵守,徒惹大家笑話
daywalker wrote:政府行政上如有違反程序規定~~則法規與規定及行政事項視為無效~~課綱已有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課綱微調當然性視為無效 其一,哪個法律說行政行為如有程序不備就應視為無效的? 貼出來給大家看看總不會跟臨時動議一樣,是你自己訂的法律吧? XD其二,法院並沒有說課綱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不然你把法院說課綱違法的判決內容貼出來給大家看總不會跟臨時動議一樣,是你自己當法官判決無效吧? XD還有啦,我的問題重點明明就在你到底用甚麼程序決定哲學系教授,經濟學者不可以當課綱委員,為什麼有人就是國文不好,可悲當然我知道有人只能用自己制定的程序來跳針啦
daywalker wrote:你不知道哦!!可憐...(恕刪) 我反問你。臨時動議有違反程序了嗎?只要臨時動議合乎程序,課綱就沒有違法,你去找哪個法院判臨時動議改課綱有違法的。。。還有你還在搞不清楚裝況,你一直再說的資訊沒接露,你去看看法院的判決書與原告告的。。。而且是啥時候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