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豆好棒棒 wrote:其實失去親人的當下發洩情緒是必須的身為醫療人員你的辛苦大家絕對看的到但有必要跟人家那麼計較這一兩句話嗎就算真的要追究是否有疏失也是由第三單位來做鑑定不是你也不是家屬來裁決,擔心甚麼? 你確定嗎?我初到貴寶地,我也學到這裏的做事模式。在一個法制正常的國家,一個責任歸屬清楚的國家,一個媽媽這樣罵,沒有人會怪她。但是在貴寶地,我相信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會是「喔,要提告醫院/醫師了?」你要注意的是,為什麼很多人會有這種反應?而不是「有必要跟人家那麼計較這一兩句話嗎」?因為這「一兩句話」,接下來碰到這位小女孩的醫師很可能就要失業,護士可能就要倒霉。你說,會有「第三單位來做鑑定」。在台灣,一個「情理法」的國家,就算有第五方,第六方鑑定,只要媽媽繼續搞悲情,上電視整天哭訴,名嘴繼續放炮,你認為「法」還能執行下去嗎?而就算今天斷定是家屬執意轉院而致死,你真認為屆時這位媽媽可以負起所有責任?還是又要鬧到三七制? 四六制? 甚至五五制?而不管後來結局怎麼樣,『碰到這位小女孩的醫師』一定要損失財物,不是嗎?就算不用賠錢,你認為到時候不會出現「道德賠償」?不用上香?不用包白包?不用給予家屬一些「安慰」?你說,醫生會不會擔心?這些醫護人員要是第一時間不澄清,你以為現在01會有人開始支持第一線醫護人員?你以為我們會知道這位小女孩轉院中間發生的程序問題?還是等等某位醫師又要被犧牲掉?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其實失去親人的當下...(恕刪) 你知道嗎?你覺得"有必要跟人家那麼計較這一兩句話嗎", 但是每一個家屬都這樣的時候, 對醫療人員等於是每一天面對不斷的責難!!每一個病人都覺得我偶爾才生病一次, 情緒性的抱怨一下又何妨? 但是你想想醫療人員每一天面對幾十個病人/家屬都這樣, 那是連續性的負面影響.
chudwu wrote:「我女兒死得太冤枉」,李母今天接受採訪時泣不成聲,她說,女兒在27日晚上9時多發生意外後,還曾撥打電話說,都是旁邊的路人在照顧她,當時的她意識還很清醒,就因為一直送錯醫院,要轉院卻又被拒收,直到隔天凌晨5時才轉送中山大學附設醫院。...(恕刪) 醫療人員: 冤枉啊! 人真的不是我殺的!
きぼうする wrote:你可以說說現在那位不是政客~~我目前看起來只是 柯p還沒變政客而已~~~~~...(恕刪) 信誓旦旦的"五大弊案"都可以改成"五大案",當中還有公開的黑箱密會,私相授受。如此荒腔走板的表現,真的可說是比傳統政客還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