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錢 wrote:新加坡的口香糖問題...(恕刪) 英文説 garbage in, garbage out現在的教育,我小時侯,長輩會說,再不乖,再不乖,警察來了,等下叫他把你帶走,而現在警察能做什麼?不知現在的小朋友,還會不會回家説:老師說的?我個人覺得,不管是否要衝撞體制,但是基本法律的訓練及知試要再加強,如果我們國家已經進步到,人民道德水準及守法之高,已經不可能有死刑犯的產生,那是當然可以廢死
冰哥 wrote: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權...(恕刪) 請問一下政府的權利與義務道底為何?假設國家為A一直有B在攻擊A國國民,恐嚇A國國民,甚至奪取A國人民的性命,而A政府的授權只有協助人民生活的便利並不包含保護A國人民的安全及Piece of mind?其實我也很想做一些海報,把所有支持廢死的候選人列出來,讓有投票的人,可以去簡單告知,如果我不投誰誰誰,我就不是支持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