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drrl wrote:
為什麼不完整貼出名單來呢?只截錄幾個特定政黨代表的用意是…?我想應該是不言可喻吧
自古以來的觀念早已根深蒂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而這次的女童案,對該犯人我也是認為應該即刻槍決以敬效尤!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8/04/13/LCEWA01_080413_00010.pdf
你說KMT提的是這個嗎?
明明第三條有規範哪些是不屬於減刑範圍的
為什麼不看? 為什麼不查證?
KMT提的刑法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和二百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都是不能減刑的
你有看過了嗎?
另外尤美女的提案也不是減刑 而是打算修改赦免法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8/05/06/LCEWA01_080506_00051.pdf
至於這個提案我就不評論了 你自己看看能不能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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