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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台灣人的同情心總是用在錯的地方,阿基師下跪有什麼了不起?


supersd wrote:
嗯...所以你的意思...(恕刪)



分析的超實在的
真的每篇文章都是批鬥店家 批鬥代言人的
好像很少看到人家去追源頭的魔頭

crazydiamondc wrote:
分析的超實在的真的每...(恕刪)


因為你們根本完全搞錯方向

樓主在談的是 阿基師 這個人的言行

要談誰錯的多、誰最該負責的,去開另一棟樓吧

你說外面的陽光依然~~http://blog.roodo.com/onlymusic/
supersd wrote:
回答你N次了你就是避...(恕刪)


所以如果以你這種説法及標準來看

那像李鵠餅店等業者

也可以只跪不退費囉.........果真如此,我相信業者一定非常樂意搶著跪

因為他們也許真的是不知情下誤用的受害者

看出了嗎?某個角度來看,阿基師跟業者情況不是很雷同嗎?只是獲利大小的不同罷了

那些下游業者為對消費者展現誠意及歉意,同意消費者退款......雖然我是不信業者都不知情啦,至於退錢本來就是基本該做的

那要阿基師對相信自己代言的消費者負責,要他把代言費拿出來捲慈善機構或我本文其他一些建議,有這麼難有很過份嗎?


今天我主題是討論一個代言人該有的責任

今天你對代言人仁慈甚至放縱,讓他們以為跪跪就能頭過身過,未來就是對自己殘忍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球德洛 wrote:
那要阿基師對相信自己代言的消費者負責,要他把代言費拿出來捐慈善機構或我本文其他一些建議,有這麼難有很過份嗎?...(恕刪)

你要體諒阿基師,阿基師有三個家要養,他想把第二、三代照顧好,不想再讓家人吃苦。
球哥萬歲!
完全寫到我看新聞時當下的感覺!

阿基師自己兩套標準
媒體和多數國人也兩套標準



PS.在這次食油風暴之前的其它黑心商食品出包新聞,阿基師的發言我就已經很不喜歡了…
他在語末總是會很矯情的說(我個人認為挺矯情的)…… 嗯,我學不來,自行回顧新聞畫面 > <"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花大錢要找人來代言

人選多的是

如有出鎚

最多

比照下跪道歉辦理即可






supersd wrote:
至於GMP....算了吧...我打賭像我們老闆公司開那麼大,很多相關認證他一樣不懂...(恕刪)

懂不懂GMP
跟知不知道GMP有錢就買得到

完全是2碼子事!


---
若以阿基師只是廚師不懂GMP,來為其辯解...

那他不懂裝懂,對消費者拍胸脯掛保證沒問題...

出包後還拿這些認證文件來澄清他真的已盡力,這豈非騙更大了嗎?





球德洛 wrote:
所以如果以你這種説法及標準來看

那像李鵠餅店等業者

也可以只跪不退費囉.........果真如此,我相信業者一定非常樂意搶著跪

因為他們也許真的是不知情下誤用的受害者

看出了嗎?某個角度來看,阿基師跟業者情況不是很雷同嗎?只是獲利大小的不同罷了

那些下游業者為對消費者展現誠意及歉意,同意消費者退款......雖然我是不信業者都不知情啦,至於退錢本來就是基本該做的

理論上
這些業者可以轉向郭某人求償...實務上,大概是拿不到半毛錢...為了繼續經營下去,不得罪客戶,就算是無辜的也只能認賠
(話說那個唯一一個號稱能辨別這次油品好壞的肉圓師父,最後也中鏢了,他有要賠嗎?我看很難,因為沒有單據...那球先生你覺得他怎麼樣呢?要他跪嗎?幸好他之前沒嘴砲說出事要跪...不過他有嘴砲說他一炸就知油有問題)

要講代言人....你之前是講:
球德洛 wrote:
與其下跪,我會建議阿基師把代言費捐出,甚至成立一個類似這波食安風暴向政府企業求償的基金會,號召各界的力量,不管結果輸贏,無愧於心

如果下跪口袋仍是大把代言費入袋,那對受害的消費者真的沒有太大意義


下跪也許無意義,他本來就只是履行之前自己的嘴砲罷了~講很多次了~別把責任硬推代言人,他只要盡了一定程度對代言商品的瞭解,責任就僅只於此,修法時就是知道實務上代言人無法全知全能,也僅要求至此
也不是完全沒代價啦,為了這嘴砲,以後他的代言效力也減弱了~至少食品類啦(雖然他非食品也代言好多...我就覺得連廚房紙巾都看到他,有夠煩的...)
但是就事論事來說,代言人只要注意到他能力範圍內應注意的,也就夠了~其餘他想嘴砲說自己是食神啥問題都看得出,僅屬嘴砲範圍,事後丟臉罷了...於法於理想多凹啥都是鄉民講來爽的,他責任已了沒必要奉陪....當然你要因此抵制他代言的商品,也是你個人的自由,就如我前面講的,食品上他的代言效力減弱了,誰叫他要嘴砲自己有多強...



球德洛 wrote:

那要阿基師對相信自己代言的消費者負責,要他把代言費拿出來捲慈善機構或我本文其他一些建議,有這麼難有很過份嗎?

先跳脫你針對阿基師窮追猛打

以廣義的商品代言人來說,古今中外都沒見過這種要求,所以我才會提國際品牌代言案例
哪位代言人身家$$雄厚想做這種事,那是他自願的,不是他應該且必須做的
你問我過份嗎...我認為一位代言人已經盡到自身能力範圍內能做的商品瞭解,商品還是出包,連生產商都是受害者,檢驗室都驗不出來,再要求多餘的啥建議都是過份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人家就是有辦法做黑心貨作到你看不出、驗不出來

球德洛 wrote:
今天我主題是討論一個代言人該有的責任

今天你對代言人仁慈甚至放縱,讓他們以為跪跪就能頭過身過,未來就是對自己殘忍

今天我就是在跟你廣泛討論一位代言人的責任範圍,沒錯~
所以我沒有因為阿基師志得意滿的嘴砲,就對他要求超出代言人該負的責任
因為絕大部分的責任都在廠商與政府稽查機關,絕不對這兩個罪魁禍首仁慈與放縱,讓他們以為跪跪就能頭過身過,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話說屏東縣政府好像沒跪?)
你怎麼處罰、要求代言人也解決不了食安問題的,他們本來就不是能綜觀全局的神明,尤其是這次的案例
supersd wrote:
這些業者




永遠拒絕往來戶之一

po2578 wrote:
永遠拒絕往來戶之一...(恕刪)


看他接下來還會代言什麼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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