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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剛剛,蔡正元公佈了第三方的行車紀錄器,那揮舞棍子的也太狠了

這對母子真的是好笑
殺人未遂好像不是不知道哪裡蹦出來的路人甲可以隨便提告的吧?硬要鬼扯殺人未遂的話也得趴車哥本人才能提告吧?

何況趴車哥甚麼鳥事都沒有,是要怎麼殺人未遂?

自己侵犯別人的路權硬切車道逼車出車禍還有臉告人毀損?她不懂法律難道還真以為其他人也都是法盲?
GreedIsland wrote:
這對母子真的是好笑殺...(恕刪)


1.
殺人為公訴罪

2.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有結果發生則為既遂

laovvye wrote:
1.殺人為公訴罪2....(恕刪)


樓上正解,但還有一條最重要的是

刑事訴訟法
第 240 條 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

非告訴乃論,非相關人都可以按鈴申告
我就剪報就依此條告過人過

那對母子現在只是變成義務律師的棋子罷了
那對母子也不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只要主張要救人,該怎麼說律師都已教好了。

不過蔡立委這件事也太離譜了,沒出事只是狗運好
刑事蔡立委應該是沒事
身為立委,只因衝動,該人面臨重傷的危險
這是說不過去的。



Juiming6995 wrote:
大家誤會正義姊了嗎?
正義姊説她是要「救」蔡委員!
http://m.udn.com/xhtml/HistoryArt?articleid=3785365


顯然正義姊也認為趴車哥有殺死蔡的意圖

所以要出來救蔡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我覺得批評"正義姐"...(恕刪)



但是白車的做法,才是害死人吧
他衝到黑車前面急煞耶


萬一那人被夾到怎麼辦?


大嬸想主持正義
理性必須多於激情
否則早晚會出亂子
白車這樣子開法真的會影響到其他無辜車輛
萬一他車因此發生事故
就會瞬間從正義天使摔成暴走嬸了


哪有什麼正義姐的!只是對反核團體正義而已!
如果他只是剛好路過,為何能馬上就知道這是學生攔立委座車
他並不是從忠孝東路來的為何會知道
而且蔡正元也算被害人,為何對被害人會如此痛恨?
就算被害人暫時誤解他也不會恨到這種程度吧
正義姐??少來這套!!
早已習慣這群人的狡辯之詞
不要再稱呼這位印刷廠老闆娘林淑燕什麼正義姐了,

她自己都說當時她是送完貨要送一百瓶驅蚊油到立法院給學生打氣的,

另外,她說不知道黑車裡面坐的是誰,

那見獵心喜般地大喊蔡正元啦!蔡正元啦!是鬼喊的?要不要叫她鬼姨?

無論如何,她只不過是義務律師團眼中的一粒棋子罷了。
laovvye wrote:
1.
殺人為公訴罪

2.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有結果發生則為既遂....(恕刪)


是啊,既然你都知道殺人罪為公訴罪了,警方和檢方怎麼就不把蔡正元直接聲押呢?

若要以殺人未遂提告,請問被害者在哪裡?你要不要先去看看殺人及殺人未遂的要件是甚麼?

趴車哥可不像是被害者吧?暴走姊自己倒反而有點像是殺人未遂的加害人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47367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401/201401161367306.html

暴走姐要是真的告蔡正元殺人未遂可能會讓自己多吃上一條誣告的官司

幸好趴車哥沒有因為暴走姊那個逼車的動作受傷或死亡,否則暴走姐可就真的麻煩了

余小彥 wrote:
蔡正元公佈了第三方的...(恕刪)

攔車母子強勢逼車,又下車拿棍子攻撃蔡的車,
難怪會吃上公共危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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