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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你抗議的自由,我也有通行的自由!

Weron wrote:
不要再說人家...(恕刪)


說到這個,真想送一箱香蕉給蔡丁貴及他的信眾。
sky island wrote:
捷運站.台北火車站要...(恕刪)


大大借我引一下言

最高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92,台上,6412
【裁判日期】 921119
【裁判案由】 公共危險
【裁判要旨】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係為保護公眾

往來交通上之安全而設,以損壞、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

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為要件。而所謂陸路

,當然指可供公眾往來之陸路(即道路)而言,至於該道路是否

僅供人通行,或供人、車通行,應非所問。且該罪採具體危險制

,祇須損壞、壅塞之行為,造成公眾往來危險之狀態為已足,不

以全部損壞、壅塞或發生實害為必要。

出處


下面BJ4
[爆卦] 沈律師撲馬FB(佔領捷運車廂未違反刑185)
根本不怕!
人家有顧力熊御用大律師幫忙脫罪!

豆花chen wrote:
最高法院 裁判書 -- 刑事類
【裁判字號】 92,台上,6412
【裁判日期】 921119
【裁判案由】 公共危險

ruffian0418 wrote:
在太陽花運動後,證明了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所以一堆人開始食髓知味...
只要不順從他們的主張就採「抗議.佔領.路過」的手段....
如果反對他們的訴求就會被扣上不愛台灣的帽子.......(恕刪)


不是一堆人
從頭到尾都是同一群人

對於這群人
我呸!!!!
補習班教刑法名師那麼多個
我是不否認前面提到的某位算名師級的
只是都那麼熟法律的人卻可以講出那種話 嘖嘖
到底還是看顏色在說話 而且還有誤導別人的嫌疑
lyyi wrote:他們抗議的是未來

而您看到的卻是現在



怎麼知道他們所爭取的未來是好的?

反核四,台灣人真的全部反核四了嗎?

台灣政府做好替代方案了嗎?即使做好誰願意一個發電廠蓋在你家附近?

還是…做好電費上漲以及限電的打算了?

民眾根本難以討好。

生於世紀末 wrote:
聽說大陸最近有一個男...(恕刪)


在福建,那個人好像是剛離婚,走出法院。然後就發生這個慘案。完全是精神有問題。如果在這些遊行的人群中碰到個精神病人開車亂撞人,那就不好辦了。

lyyi wrote:
他們抗議的是未來而您...(恕刪)



未來由他們決定嗎?那台灣完了!

Weron wrote:
不要再說人家是猴子了...(恕刪)


不要汙辱猴子,齊天大聖有尊嚴的!!!
那些別人叫,他就來的人,真該摸摸他們的頭,說好乖好乖
放心......

只要沒檔到英女皇的車就不是大事......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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