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David wrote:
光是一個最低工資或是加班的規定, 請問勞工官員敢說台灣絕大多數一定都合規定?
抽稅時都不會少要你一毛錢, 維護勞工權利時就隨便做, 這就是台灣官員的表現,
公務員心態就是不得罪人,數饅頭等退休, 工作表現是看良心, 這些人自取其辱要怪誰?
有本事去遠雄查查人事資料, 看公司有沒有違法情事阿, 不然隨時去巡辦公室查帳看有沒有人
超時加班阿, 很快就沒人敢練肖話啦, 連這點都做不到, 被大家當米蟲就自己認了吧.
這個08年無薪假的時候就吵過了
如果員工自己對資方責任制血汗加班都沒有意見. 你要勞工局怎麼幫忙?
說不定去幫忙了
員工還覺得幹你政府沒事來找大家麻煩幹甚麼
甚麼事情推給政府都不用錢
政府要幫我. 就把責任全推給他. 我不管. 叫他給我負責
最好會變魔法把辦法生出來一切搞定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