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wu5724 wrote:影像檔案1875個(...(恕刪) 你讚啦,真正有用心在想的。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設計,不僅僅是要 2G 的 BUFFER,甚至是要 4G,因為不可能等到 128MB 都完全寫回到硬碟裡才再度去用這塊空間,不然會 LOSS 掉一些 FRAME。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設計,過得了公司業務和PM這關嗎? 這種設計國外客戶有誰會買單?? 發生事情警察要扣押機器帶回警局,你還得跟警察說先不能關機,要等 128MB 回存完畢,128MB 哪時會回存完畢還不知道!! 總之,做這樣的結論很難讓人信服
01newbie wrote:硬碟上有事件紀錄檔,要變更很難,這也是桃檢調查的重點之一。 桃檢的不起訴書就跟你說硬碟很難處理嘛,要先拆機殼7顆螺絲,再拆硬碟4顆螺絲.難拆到廠商要出簡易使用手冊,圖文解說教使用者如何DIY拆裝硬碟.01newbie wrote:軍方連監視器電源都搞不定,大概也不可能有變造事件紀錄檔的人才。 軍方連監視器電源都搞不定?所以你很放心的讓軍方搞飛機,戰車,戰艦.
Jackson661128 wrote:你讚啦,真正有用心在...(恕刪) 我住的社區以前常為了監視器可拍攝視角爭議,現在路口與一些重要地方加裝多隻監視器以防爭端!不說軍方洪仲丘事件,我社區鄰居哪家狗來我家門口大小便? 監視器要拍到!我想會裝監視器是不希望沒有真相,很多事情發生了,想由監視器看出些事實,沒畫面,沒錄到? 電力不足,電壓不穩? 線路老舊? 這些不該是理由! 監視器不是拿來當花瓶的!行車紀錄器為什麼暢銷? 就是要預防隨時可能發生的車禍,用來還原事實與真相,理清雙方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