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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手門事件 三星恐挨罰


chenker0213 wrote:
... 很遺憾這次網...(恕刪)


真的 被講就覺得莫名得火大

重點事他們還被三星的使用者講 真不知道傻的是誰.....

嘟9375 wrote:
如果消費者的權益因網路寫手而受損的話,

被害人也可向寫手提出民事求償,金額最高可到廣告主提供報酬的10倍。


痾~~~~
這個受害人指的是"被誹謗的人"...
也就是HTC...
而不是消費者...
希望公家單位一定要調查。
要不然真的太對不起消費者大眾了。
mimiman45 wrote:
會有事,死也是死鵬泰,和鵬泰那群台灣員工(?)而已

三星:阿?有事嗎?


很難講喔 ! 鵬泰那些人不過就是混口飯吃,如果被告要扛上刑責,到時看看

會不會有一大堆跳出來指證三星的

另外,讓大家知道,不是乖乖聽話工作就沒事了,要仔細想想

現在做的事情是對是錯,不要只是為了錢就把自己出賣了
『 在山的面前,我永遠謙卑;不敢言征服,只願山仁慈 』
大家回三星板討論吧!
比較多人可以參與,
我有發一篇!

CIVIC_6th wrote:
hTC沒用 還要有人...(恕刪)

不是罰錢的問題
是關於公司的聲譽
如果全世界都知道這件事
這才會造成影響
不是區區2500萬能解決的
HTC加油
這比花多少行銷費用還來的實際!
還是免費的
真的只有一家鵬泰而已嗎?是不是還有其他家槍手只是沒有浮上檯面呢?搞不好還有其他的謠言網路部隊沒有被爆出來
我猜大該會叫鵬泰自己把所有的過錯全部吃下來,跟母公司做切割,全部都是鵬泰自做主意,我三星沒叫他幹出這種事, 我自己猜想最後這樣吧

戴浴帽的蜘蛛 wrote:
友達事件翻版????
這件事最鳥, 三星是最大的面板供應商, 卻當汙點證人就沒事~~~
操控價格應該也是三星操控比較大!!這點就很不理解美國法院是怎樣判的!


我覺得應該是有政治介入吧!!

別忘了三星可是國家企業喔!!

如果角色互換,變友達去告密~

那結果絕對不會是這樣!!!!!

外交凌駕一切!!!!
台***方面回應,還未收到公平會信函,並表示這是員工訓練不足導致,台灣***電子已停止所有在論壇發文回文網路行銷操作,未來也會持續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以防再度被抓包。
真是甚麼人玩甚麼鳥~哈哈哈~
我只能說 *** 格調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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