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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15分鐘 火海噬翁

zerokiller wrote:
我繳稅給你用,再幫你想辦法??這是什麼國家
那有不錯方法的人是不是可以具有消防人員的錄取資格??
沒辦法的人,直接解職??
這個是那群消防單位跟學者要一起去解決討論的
但從以前到現在有正視過嗎
辦法不是一個人的片面之詞就可以解決的,我多說也無用
再者最需要什麼工具,只有現場的消防人員才是最清楚
不過集眾人力量批評可以讓相關單位更重視,這倒是真的


不要再有我繳稅我最大的這種思維了

警消人員不是你們的下屬,你繳稅是用來維持一個你所屬國家政府、政策、公共設施正常運作的錢

警消單位是一個維持社會安全和社會和諧的單位

只為了社會上某些人搞出來的爛攤子在擦屁股的單位

你可以說他們工具不好,但不代表他們沒想辦法處理過

你填申請單要申請物料難到上面一定會配發下來嗎?

哪次不是自掏腰包去把所需裝備買齊,只為了讓上面長官看看我們的人員設備有多「精良」

在消防單位中能好好救人、火的話,有誰不想好好救?

誰都希望救災成功率是100%沒有失誤,但換成是你,你可以嗎? 還是只會在這邊馬後炮?

真要如你說的,那就請去搞如同國外私人軍事組織PMC一樣的私人消防組織

明明現在有問題的是上層那群拿了經費卻不知道在做什麼的人

你卻來批評最下面最辛苦的那群現場人員? 只因為他們沒在小巷子火災現場帶上「不適合用」的東西

那不然你來? 你在上面打那些五四三的都超過十四分鐘,人也早就往生了

現場人員可是在十四分鐘內試了不知道多少方法去為了救人。

你呢? 繳稅?
我就知道01一定有文會數落消防人員的不是, 批評消防人員的不是之前, 為何不想想這家人為何會養出一個會在自己家裡縱火的孩子? 我認為消防人員盡到基本的義務就足夠了, 消防人員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一個消防人員的性命比這種垃圾家庭全家人都有價值,

再台灣酒駕幾乎都可以算是合法行為, 殺人縱火也不會被判死刑, 路邊亂停車算什麼阿, 真的要怪只能怪你命賤只能生在台灣這種鬼島,
不要再扯"路邊亂停車所造成"了啦... 已有當地民眾說當時老翁下方的巷子根本是淨空狀態了!

我是一直在想, 鋁梯差了1.5米... 如果當時下方有貨卡車, 把梯子架在車斗上不就夠高了?... 甚或找鄰居把車斗丟滿棉被讓人跳!?

或許就是當時下方都沒有車, 才讓那幾十個人沒想到那麼多~~~

剛剛在旁邊討論串看到一堆人說公務員是米蟲,沒用處,裁一裁剛好而已。
這邊又說,消防員人力不足,裝備不足....
我要去看一下,有沒有哪位鄉民是兩邊都在罵的,
沒火災的時候,罵公務員人太多,要裁員。
有火災的時候,罵人力不足,政府要檢討。
說這種話的人,真是活寶。

看01鄉民的意見施政,國家不滅亡也難。
我也有繳稅,每天看到汽機車違規,警察又不取締。

米高鹽 wrote:
我是一直在想, 鋁梯差了1.5米... 如果當時下方有貨卡車, 把梯子架在車斗上不就夠高了?... 甚或找鄰居把車斗丟滿棉被讓人跳!?

或許就是當時下方都沒有車, 才讓那幾十個人沒想到那麼多~~~...(恕刪)



小弟不是消防人員先說

以小弟的了解
如果大大說的這些事不在他們的sop之中
有哪個警消人員敢這樣做
結果造成老翁受傷甚至死亡的話
那個警消人員的責任一定背不完

現在大家什麼事都要求警消要照程序來
結果就是這樣...




米高鹽 wrote:
不要再扯"路邊亂停車所造成"了啦... 已有當地民眾說當時老翁下方的巷子根本是淨空狀態了!

我是一直在想, 鋁梯差了1.5米... 如果當時下方有貨卡車, 把梯子架在車斗上不就夠高了?... 甚或找鄰居把車斗丟滿棉被讓人跳!?

或許就是當時下方都沒有車, 才讓那幾十個人沒想到那麼多~~~


下方當然是淨空

是巷子外,你看到裡面的消防人員是拉水線進去的

不然早就把雲梯車開進去救了,何必拿鋁梯呢?

zerokiller wrote:
不用混淆視聽我什麼時...(恕刪)

既然你主張政府不該多花錢維持消防
那人手裝備訓練不足
也是再正常不過啦

然後再發生一次
再砍幾次
你們這些拿稅金又辦不了事的米蟲
不爽不要幹

問題就解決哈

米高鹽 wrote:
已有當地民眾說當時老翁下方的巷子根本是淨空狀態了...(恕刪)


我是沒有看到照片...誰對錯我也不知道
但是我絕對相信,只要消防車、雲梯車能開進去現場
決不會有人故意不開車進去

大家自己判斷一下,台灣有哪一條巷弄不違規停車的?
不過,只要一發生事情
相信大家都會移的很快...


至於非正統式的
放棉被之類的,這由消防人員來做的話,肯定又是個國賠不完的案件
要收集多少棉被才夠吸收五樓下來的緩衝?
沒跳準的話誰負責?

車上架梯,也不知道架上去夠不夠
但是有一點是確定的,五樓高度的人力梯子
肯定是有相當大的危險...起碼我個人是不敢爬啦
對施救的人身安全本身就有相當大的危險

另外...以上的任何作為,都得跟時間賽跑....
大家看到的45名消防人員在場...應該火勢已經擴大
通常都是轄區分隊最先到場(5-8名居多)
再來是民力到場(各區義消人數跟實際參與的情況也不同)
再來則是鄰近鄉鎮的人車到場(距離越遠越久)


再者,救災能力又有所分別,
有專責救護隊的,他們救護能力會強過一般分隊
有救助隊的,救災能力會比一般分隊的好
為什麼??因為他們主要的受訓範圍就是在這上面,
不管是垂降、繩索架設...等等,他們的能力會遠高於一般分隊
所以...真的發生了什麼意外...在台北市這種都會區,受到的支援(資源)也相對比較好


至於~~~01上面一堆救災達人...歡迎投入消防救災行列
起碼這一個例子,在消防人員的相關家族、論壇當中,還沒有人能討論出個有效的救援方式

Alfa20070128 wrote:
剛剛在旁邊討論串看到...(恕刪)


沒錯
兩邊都出一張嘴
自相矛盾也毫不在乎的
好幾個都同ID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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