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累廢人 wrote:...(恕刪) 兩邊趕快告一告啦!壹週刊有平面媒體之便..中天電視有電子媒體之利..兩邊不都是"公器私用"嗎!?壹週刊的豐功偉業也是不遑多讓:"不實報導的法律責任...法院判決壹周刊賠償蕭亞軒一百萬元""連家告贏《壹週刊》獲賠200萬""告壹週刊誹謗關之琳和解獲賠償""伊能静告赢《壹周刊》獲賠償""小S告壹週刊獲判賠300萬"反正老闆有的是錢!趕快告一告以求真相啦!
johnn wrote:兩股勢力在反:其一對其他的同業會產生競爭,所以全部的媒體都反旺中....(恕刪) 請要多看電視好嗎?除了水果,其他媒體跟本就不敢多報這件事。就連民視新聞,也沒有多少版面。(政論節目多少有討論)三立,早就轉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