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w wrote:
你下面的論述很長,而...(恕刪)
你好,謝謝你提供的連結…
同時,在看了該連結的內容後,我個人有些想法,但未必一定正確…
就我所知,美國的電信商T-Mobile與Google有某種程度的合作關係,T-Mobile甚至在其綁約銷售的手機上預裝了顯示T-Mobiled 標示的android market應用程式,其market裡有些促銷與銷售的軟體和其他國家、地區也稍有不同,但程式的介面與大部份上架的軟體皆與我們一般使用的android market(Play 商店)應用程式相同。
其可能的原因為早期android 系統手機在初上市時,除了用戶少、相關的軟體也少,為了快速提高使用android系統的用戶與軟體開發商數量,google和T-Mobile或是其他電信商進行某種程度的合作以達到互利的目的,簡單的說就是T-Moble或其他電信商提供客戶,Google提供軟體平台。
例如由T-Mobile綁約銷售的android手機,其market的內容由google提供並顯示T-Mobile的標示,因為客戶原本就是T-Mobile的,所以其銷售軟體營收的部份為T-Mobile來抽成…如果是Verizon綁約銷售的android手機,就由Verizon抽成,google藉由這些有龐大客戶的電信商綁約銷售手機來擴大其android系統的市佔率,以換取其他的利益。
換個方式說,T-Mobile或其他與google有特定合作關係的電信商所銷售手機,其手機裡預裝的android market等於是中華電信的hami或是遠傳的s市集,又或是台灣大哥大的match Market軟體商店一樣,只是台灣的電信公司和google沒有類似的合作關係,其hami或s市集的軟體來源也非由google提供,而是各自找軟體開發商在其市集裡銷售軟體…其營收與抽成的部份自然和Google無關。
然若消費者使用的是android系統自帶,且沒有與其他電信業者合作而是由google自己經營的android market應用程式來購買軟體,我想Google也沒有把該筆營收白白送給電信商的道理…
所以除了與google有特定交換利益合作關係的電信商外,其他的電信商並沒有從android market(google play)銷售軟體的抽成中得到利益。
另外,我認為google將其經營管理的google play抽成營收放入自己的口袋也是天經地義
以上為我個人的推論,有錯請指正。感謝。
zxctw wrote:
GOOGLE不願配合中國政府
交出用戶資料法律
不就退出中國市場
替北市府護航的人
不要老是說企業面對惡法
一定得遵守法律
沒權利選擇退出
你知道Google有一條和一般企業不同的原則嗎?
那就是"Don't be evil(不作惡)"
交出用戶資料給中國這個集權政府就維反了Google這條原則.
可是不知道遵守台灣的消保法是不是有維反這條.
市集達人 wrote:
你知道Google有一條和一般企業不同的原則嗎?
那就是"Don't be evil(不作惡)"
交出用戶資料給中國這個集權政府就維反了Google這條原則.
可是不知道遵守台灣的消保法是不是有維反這條.
喔~幾天沒來看 又多了不少回文 :)
不過大家都越來越客觀理性看待這件事~~

我們也不知道Google再堅持什麼:P 大概有他有他對著作權保障的"堅持"
他大可自私一點同意,影響最大的也只是我們開發商在旁邊冒冷汗
美國對著作權比較尊重就是了,台灣消基會也有他的堅持,雖然有時堅持太過單方面
保障消費者之於也要保障著作權,讓開發者樂於開發,使用者安心購買
這樣的才會雙贏摟摟~ 就讓他們好好摸索吧
....希望不要太久就是了
至於google是否分給電信業者,就我們面對google經驗是應該會
google一向喜歡與partner共榮共享資源
回文前請記得網路是公開言論,適用很多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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