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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婚姻,我們終該還給他們。


kantinger wrote:
婚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那樣用民事契約做不到?


那你幹嘛結婚?

心情藍藍的 wrote:
所以就是不會有共識的,無限迴圈一定是again and again
同志要的是婚姻與婚姻相關的權利與義務。不是伴侶。...(恕刪)

共識不是強迫別人接受自己

同志的要求婚姻不要伴侶
這在法律上完全沒有理由
只是同志私人感受要硬拗社會同意
那是誰拒絕共識?是誰在無限迴圈?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curstw wrote:
那你幹嘛結婚?...(恕刪)


不就夫妻嗎?
capitalist wrote:
.以後在街上就可以看到男男接吻,女女接吻噁心又變態的畫面。.(恕刪)


女女長的不錯的話當街接吻是不錯的畫面

男男的話

千年之夢 wrote:
女女長的不錯的話當街接吻是不錯的畫面...(恕刪)

人都是會老的
兩個美少女50年後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kantinger wrote:
不就夫妻嗎?



我是說你結婚幹嘛?就去用民事契約,為什麼不?

Gugugu wrote:
人都是會老的
兩個美少女50年後...(恕刪)


不用擔心!!!

你有看過哪個老夫老妻當街擁吻?很少啦!
人家網友結婚 是人類自古以來的傳統

你要問他 不如去問問你父母比較快啦

你們太潮了 我不想跟
curstw wrote:
我是說你結婚幹嘛?就去用民事契約,為什麼不?

他奶奶的熊勒 wrote:
好煩喔。以後知道兩人有婚姻關係,還要搞清楚是異性還是同姓夫妻。這真的能夠混為一談嗎?



當然不行,

婚姻的定義,就是一男一女(指生理的性別)的結合,不容更改,這是定義。

改變定義,

就代表人倫開始崩壞,

從此不再是夫婦有別,

這也是家庭制度瓦解的序曲。
有很多30歲以下世代的年輕人都已經被彩虹教育洗腦了....
因此變成多數的[年輕人]與30歲以上的[老人]的性觀念對抗....

而這些年輕人其實也有很多反對同婚者,被其他挺同的霸凌到不敢反對,形成一股同儕壓迫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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