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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或火力 -- 真相與謊言的懶人包MKII

做了些更新,有興趣可以回第一頁觀看,
這裡只貼先前沒有的韓國部分

韓國:
韓國長期致力於核工業,2009年首度對外輸出,贏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barakah核電站合約,
不料此後情況急轉直下醜聞頻發,輸出從此停擺.

2012年2月古里1號機出現全黑事故(主電源喪失備用電源無法啟動),隱匿一個月後才公布;
同年底爆發大規模零件品質保證書造假事件,部分人士懷疑當年簽約的李明博除低價搶標
還以不當附帶條件(特種部隊駐紮當地)取得合約. 2018年底甚至發現barakah 2號,3號機
圍阻體有裂縫.

國內政策仍不明朗,目前只確定新古里5+6號機繼續興建,新韓蔚3+4號機停工(均APR),
Cheonji核電站中止,不過可推算韓國至少未來40年仍使用核電.

韓國核電之死
最近在了解核電的相關資料。剛好找到幾則高放的最終處置場的資料。附上相關訊息,讓大家參考。

台電的最終處置場方案已經完成第一階段「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94~106)」
http://nbmi.taipower.com.tw/%E9%AB%98%E6%94%BE%E8%A8%88%E7%95%AB%E8%AA%AA%E6%98%8E-2/

"於106年總結第一階段研究成果,完成「我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簡稱SNFD 2017報告)」,並且邀請英國、德國、法國、芬蘭及日本共7位專家來臺,進行SNFD 2017報告國際同儕審查,確認我國處置技術與安全評估能力已達國際標準,可供作為處置計畫書第二階段「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之參考依據。

SNFD2017 報告經由國際同儕審查,結論亦認同我國目前已俱備地質處置技術能力,原能會亦於107年12月完成審查同意接受。"


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階段(SNFD2017)
https://www.aec.gov.tw/webpage/control/waste/files/index_06_f2.pdf

P158
2.在排除非科學性因子(如政治、民眾接受度、交通運輸、建造成本等),僅考量地質條件下,臺灣確實存在合適的花崗岩體,具備足夠的岩體尺寸及地質特性,可作為地質處置設施的潛在處置母岩

報告內容很多,偶然看到這句,覺得有種幽默感XD

阿雷孤 wrote:
最近在了解核電的相...(恕刪)

相信我
就算你提供出來台灣有一百個地方可以放核廢料
反核的人還是會問你一千零一個問題: 核廢料放你家,你覺得如何?

-----
我是很期待放我家
一個是可以要求回饋,用免錢的電....

另一個是可以拿去amazon 拍賣
現在dirty bomb 一顆的價格,鐵定超過千萬台幣
更不用講我附送一個可以安放的隔離層箱子

而廢料本身放在箱中 個人並不覺得會很危險
重點應該是儲防槽破裂 或者是侵蝕
在這個發生之前賣掉它就好....
dgame wrote:
我是很期待放我家
一個是可以要求回饋,用免錢的電....
另一個是可以拿去amazon 拍賣
現在dirty bomb 一顆的價格,鐵定超過千萬台幣


除核電廠外,龍潭曾存在一座研究用重水反應爐,產出699乏燃料棒,不料1988年事跡敗露
(張憲義事件)慘遭廢爐,燃料棒也被要求全數移回美國,但取出過程因護套僅是鋁合金
材質,乾式儲存又設計不當造成多起氫爆與起火意外,導致39根燃料棒受損,據傳至今仍
存放於核研所(換言之美國運回660根),輻射廢土也是當時造成的. 此後美國嚴密監視
台灣所有的乏燃料棒,



部分人士公開宣稱「核廢料可以放我家沒問題 」,實際上斷無可能.


stunmaker wrote:
部分人士公開宣稱的「核廢料可以放我家沒問題 」,實際上斷無可能.

沒可能你的頭啦,
處理不當會爆炸的東西就不能放家裡?
那你手機都放戶外嗎?

stunmaker wrote:
除核電廠外,龍潭曾...(恕刪)

是阿 在很多條件下
根本不存在核廢料儲存於個人家庭的問題
那麼 廢核人士 所問的: 核廢料放你家,你要嗎?

這個問題根本不存在
以一個不存在的問題作辯論的發問
只是一種詭辯而已
根本上就是種悖逆的邏輯

-----
從這個觀點來說
台灣不是缺儲存核廢料的地點
而是在不強制徵收下
何處是暫時儲存的適當地點
dgame wrote:
是阿 在很多條件下
根本不存在核廢料儲存於個人家庭的問題


那當然

1.人造的地上建物就算金字塔也只有五千年,家用住宅連維持五百年都有問題,遑論十萬年.
2.就算蓋成銅牆鐵壁能撐十萬年,也無法保證產權十萬年都屬同一家人,而且都同意擺放核廢料.
3.要隨時讓美國人進行清點,不可能每家每戶分存一根或一束.
stunmaker wrote:
要隨時讓美國人進行清點,不可能每家每戶分存一根或一束

美國人自己雞婆多就跑跑腿而已,沒有啥不可能,也沒道理不能存超過一根。

stunmaker wrote:
就算蓋成銅牆鐵壁能撐十萬年,也無法保證產權十萬年都屬同一家人,而且都同意擺放核廢料.

中華民國一般土地產權沒有年限,不想要核廢料的人別接手即可。

stunmaker wrote:
人造的地上建物就算金字塔也只有五千年,家用住宅連維持五百年都有問題,遑論十萬年.

雖然剛剛才看到一個,不過會蠢到想只依靠一般住宅來保護核廢料的人應該不多。
CUFOX wrote:
美國人自己雞婆多就跑跑腿而已,沒有啥不可能,也沒道理不能存超過一根。

高階核廢料超過四千噸,就算每戶分一噸也要四千戶以上.

CUFOX wrote:
中華民國一般土地產權沒有年限,不想要核廢料的人別接手即可。

那就要建立隨時有人可接手的制度,且確保該制度運行十萬年.

CUFOX wrote:
雖然剛剛才看到一個,不過會蠢到想只依靠一般住宅來保護核廢料的人應該不多。


我不知道黃公館是怎樣的建築,說不定是城堡?
stunmaker wrote:
高階核廢料超過四千噸,就算每戶分一噸也要四千戶以上.

嗯,也可以一戶四千噸,地不夠大就挖深點。

stunmaker wrote:
那就要建立隨時有人可接手的制度,且確保該制度運行十萬年.

你錯了,並不須要。不想要的人自己別接手即可。

stunmaker wrote:
我不知道黃公館是怎樣的建築,說不定是城堡?

這並不重要,反正不是靠住宅建築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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