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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為何停工?


d8859513 wrote:
如果北市府去年就提告,搞不好9/8是一審判決出來耶!
真不知道好人北市府對萬惡的貪婪財團是在拖什麼!


搞不好喔~

但是誰人勝訴誰人敗訴恐怕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另外...

好人北市府?

萬惡的貪婪財團?

~

varg wrote:
林洲民是建築師喔,但是沒有台灣的建築師牌照,他是美國的註冊建築師.......(恕刪)


所以美國的鋼構材料跟台灣的不一樣嗎?~

美國的鋼構材料生鏽會形成保護膜這樣?~


說實在的~

林洲民也許真的具備有建築師應該有的本職學能,但是綜觀其在大巨蛋案中的作為與發言...

很難讓人不懷疑他根本把自己的專業丟在地上踐踏~
halachung wrote:
來啦。。。
我不跟你玩迴避問題的遊戲。。。
我再把我前面對這部份的個人看法整理一遍。。。
你們力挺市府方的。。。
不就是堅持遠雄樓梯變更沒先申請是不行的。。。
(一直凹到現在剩這個能堅持。。。)
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
我明確回覆。。。
首先呢。。。
在爭議的一千三百多張圖是否有效。。。
個人:yes
因為其有外審、技師簽證並由合格開業的建築師掛號造冊,由市府用印核準。。。
在爭議的市府主張79處與遠雄主張的17處何者是對的。。。
個人:17處
因市府採用101年的舊圖比對是無效的。。。
在爭議的17處涉及樓梯的部份。。。
個人:與遠雄及呂建築師採同見解,可併使照一同辦理變更
這部份待庭審裁判。。。

這17處涉及樓梯變更的部份,建築師設計時有無做相關法規的檢討與結構外審驗證,併相關技師簽證。。。
個人:yes
依照個人或相關同業的經驗,一定程度的變更設計若不依法規檢討,無所適從,更別說出施工圖了,使照!!!???到時只有被屎尿的份,尤其那麼大的案子,非樓梯想移就移、想少就少,一切都要有所依據。。。
這17處的變更是否在體育館區,是否重需做性能軟測。。。
個人:NO
依照性能計劃書,旅館區即便被硬解釋相連,在性能軟測時,也並不歸屬於體育館區。。。
這17處變更包含樓梯變更是否涉及全區停工。。。
個人:NO
即便以市府以此為由要求停工檢討,體育管區的圖面是完全沒問題的,同時這17處的變更是包含在結構審查外審與結構技師簽證中,體育管區可繼續施工,並無結構安全上的問題,即便要停工,也應只針對有爭議處照實質程序檢討,技術審沒問題,行政審就不應刁難。。。
北市府是否有以行政審查的職責來影響實質設計的權利。。。
個人:NO
只要實質設計合乎中華民國法令條文規範等,即就中華民國法令條文規範檢討設計,併通過技術審查的程序,北市府只能就行政程序的完備與否,包含對法令的援引是否正確,予以準駁,若有疑義,應進行釋疑或其它相關程序。。。
以上。。。
有啥想到要補的我會再補上。。。

法院認證79處未按圖施工新聞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1日電)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今天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明確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申請,市府持肯定態度,就跟市府一直以來,要求遠雄可以為工地安全,向市府報備部分施作的態度一致。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20日以大巨蛋未按圖施工為由,勒令停工,遠雄公司今年6月6日以豪雨、颱風影響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定,大巨蛋停工導致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問題,將威脅周遭與民眾安全,為維護安全跟防範危險,在應施作的範圍內,停工處分可停止執行。
但裁定中也強調,遠雄有79處未按圖施工,這部分沒有必須復工的急迫性,難以准許全面復工。遠雄聲稱停工造成新台幣300億元與協力廠商損失、市府犧牲世大運等理由,也不足以構成停止執行停工處分的要件。
林鶴明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高等行政法院明確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申請,市府給予肯定,也跟市府態度一致。按照建築法63條,為了工地安全,遠雄可以先行報備施工,例如過去停工後仍進行大底工程,法院認為為了安全可以准許停止執行停工部分,就跟市府這一年多來的說法是一致的。
林鶴明說,這個裁定也幫北市都發局證明,這段時間內為了維護工地安全,確實不斷地跟遠雄舉行相當多的會議,負起督導之責,也證實市府這一年多來絕非沒有作為。
他說,遠雄常用許多誇大潤飾的說法要求全面復工,這些理由也被法院駁回,如遠雄79處未按圖施工卻仍要復工、遠雄指投入300多億和相關包商的損失,也都被法院認為沒有復工的急迫性。法院的裁定釐清了很多誇大、不是事實的討論,也讓台北市政府得以澄清。
至於是否要對裁定提出抗告,林鶴明說,將等收到裁定書,律師團討論後再決定後續的法律行為。
林鶴明呼籲,遠雄應照相關法律申請復工,不要用訴訟或其他手段綁架台北市民安全。
媒體詢問,大巨蛋哪些部分可以復工?林鶴明回應,裁定是由兩造對應施作範圍跟設備進行討論。
都發局長林洲民則強調,「沒有復工的議題,就是維持公共安全的議題」,大巨蛋可能有危險的地方,遠雄應該自行依建築法63條,提出修正方案,維持工地安全是遠雄的責任。1050721


瑞士刀達人虐的老莫嫑嫑der..
takeone4345 wrote: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今天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明確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申請,市府持肯定態度,就跟市府一直以來,要求遠雄可以為工地安全,向市府報備部分施作的態度一致。

呵呵,當初把人趕走的不知道是誰,這次判決很明顯就是法院打臉北市府,把全面停工駁回......。這次主要是針對全面停工這點提告,到底有幾處不合,不必太早下定論。
takeone4345 wrote:
法院認證79處未按...(恕刪)


有沒有79處未按圖施工不是這次訴訟的主要訴求(法院認為沒有急迫性,沒辦法在短時間內釐清),日後才會針對這部份進行審理。

停工損失賠償也是日後才會審理裁定。

台北市政府心虛企圖混淆視聽,還真有人信以為真?
這個部分復工是哪個部份呢?

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洪啟德說,法官的裁定僅提到部分復工,但定義很模糊,要等正式復工內容出來後才能判斷,但他認為大巨蛋光是除鏽、防護就是一項大工程,復工的規模及程度還要看遠雄能否接受。

洪啟德曾隨議員進入大巨蛋工地勘查,他指出,大巨蛋屋頂僅有底板,正式外殼還未完成,如果要避免鏽蝕及水浮力惡化,恐怕必須完成整個屋頂;百貨區跟飯店區結構也有鏽蝕狀況,按理來講,帷幕牆也要完成,才能避免結構繼續鏽蝕。

如果真的是照洪啟德說的
那大概這個"部份復工"可以讓大巨蛋蓋好不少

takeone4345 wrote:
法院認證79處未按...(恕刪)



看到關鍵字就興奮?連內容在說啥都都沒去理解?

這個是行政法院的判決,判決標的是 遠雄聲請 "停止執行" 北市府發的停工命令
而法院的裁決以本案來說,也就只有 駁回 跟 停止執行 這兩種結果

如果真的是遠雄有問題,法院只要判 聲請駁回 即可
但今天...應該不是判 聲請駁回

意即行政法院裁決 北市府的停工命令 "停止執行"


理解了嗎?
剩下的都是給台階下


---
給個其他範例好了

這個是停止執行的 ... 說真的,判准的案例還真少啊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3_1.aspx?id=76&v_court=TPB+%E8%87%BA%E5%8C%97%E9%AB%98%E7%AD%89%E8%A1%8C%E6%94%BF%E6%B3%95%E9%99%A2&v_sys=A&jud_year=&jud_case=&jud_no=&jud_no_end=&jud_title=%E8%81%B2%E8%AB%8B%E5%81%9C%E6%AD%A2%E5%9F%B7%E8%A1%8C&keyword=&sdate=&edate=&page=4&searchkw=&jmain=&cw=0

駁回聲請的...是壓倒性的多....剛好這個也是北市都發局的案子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3_1.aspx?id=77&v_court=TPB+%E8%87%BA%E5%8C%97%E9%AB%98%E7%AD%89%E8%A1%8C%E6%94%BF%E6%B3%95%E9%99%A2&v_sys=A&jud_year=&jud_case=&jud_no=&jud_no_end=&jud_title=%E8%81%B2%E8%AB%8B%E5%81%9C%E6%AD%A2%E5%9F%B7%E8%A1%8C&keyword=&sdate=&edate=&page=4&searchkw=&jmain=&cw=0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Ranken wrote:
今天突然在FB上看到...(恕刪)
不要把事情想的那麼複雜,大巨蛋是因為柯p當選才停工,若是郝斌斌連任,大巨蛋早就完工。
Ramsa wrote:
看到關鍵字就興奮?連...(恕刪)

唉唷~ 你打的柯粉臉都腫了
更改停工處分範圍本來就是市府想做就能做的
硬是要撐到法院做出判決 拉不下臉 才在那邊說 我跟法院想的是一樣 公安至上。。。
唉~靠一個市府發言人出來對粉粉喊話 我們贏了 就有人這麼死忠。。。
法院說市府不服可上訴 有誰看過勝訴方還上訴說我不想贏的嗎?
takeone4345 wrote:
法院認證79處未按...(恕刪)

哈。。。
那個裁定書是依照市府停工遠雄那張停工令文上說的停工依據79(81)處。。。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勒令大巨蛋停工,遠雄為求早日復工,本月初以豪雨、颱風影響大巨蛋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法官先前開庭聽取雙方意見後認為,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或施設安全內,今(21)日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本案可抗告。

遠雄聲請復工,主要是認為大巨蛋停工已超過1年,巨蛋棟鋼結構僅是假固定狀態,結構自重不足,造成水浮力潛變,因此水浮力隨時可能超過臨界值,恐致結構扭曲變形,且近期地震、豪雨不斷,又即將面臨颱風季,難保不會發生像去年蘇迪勒颱風襲台時,屋頂浪板掉落情況。

且停工期間經過颱風侵襲、烈日曝曬,加上鋼管嚴重鏽蝕,安全性受損,恐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及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在本訴未終結前,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聲請停止執行原本的停工處分。


你沒看到裁定書另有媒體節錄此案本訴仍在進行中嗎?
所以在本訴結束確定前。。。
有關安全的部份可繼續施工。。。

詳細的等裁定書全文出來就可以知道了。。。

這個部份功課要做好。。。
遠雄跟市府在行政法庭有兩個訴訟。。。
副訴已經出來。。。
本訴準備第二次庭審。。。

就法官問倒林洲民那庭。。。

以新聞用稿字面上來看。。。
法官意思是建築專業還是要交給建築專業去評斷要做到何程度。。。
不要等到出事情了。。。
現在有有小民戰大雄的戲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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