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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記建物可以信託好嗎 唉

專家1100 wrote:
請參最高法院 92 ...(恕刪)

你莊孝維喔~~~~顛倒是非~~~還在凹
chobitset

網軍只負責洗腦~違法的東西可以信託[笑到噴淚]

2023-12-25 2:27
看到這篇之後,
在下深深的體會到,
要領到 1450 要學習, 要懂很多的東西,
尤其是和法律扯上邊的東西;
要先學會幾樣:
1. 遇到不利之處一定要視而不見, 避而不談
2. 自動延伸法律見解
3. 將 "尚未發生的事情" 當作 "正在發生的事情"

唉..錢真的不好賺阿..
gdjune

違建沒權狀,地政事務所要怎麼登記?

2023-12-25 8:34
dgame

關鍵是使用權是違法的,受信託單位無法使用,是要怎麼變成公益使用? 只能拍賣

2023-12-25 9:32

有建築管理法令的法治國家,就的高官權貴不用遵守法令,


在實施建築管理法令以後,增建出依法認定的違建,還死賴不拆,


真是丟臉極了!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挽沉淪綠四傑︰萊豬棄權的林淑芬、論道說理的郭正亮、對內開炮的高嘉瑜、力抗側翼的王世堅!
樓主是PO這個來自爆的嗎

可以登記信託

怎麼現在未依法登記信託

是不是犯法了?
專家1100 wrote:
可以公益信託的證明資料都是以前就有的 不是現在產生

只要官大什麼事都有可能,都是官在解釋的條文,反正公務機關第一服務對象就是官,副總統會成功不意外,一堆官會說成一堆解決方案,但是老百姓只有唯一解答沒有其他方案,因為官有兩個口,當口同時開啟時就是無限循環,沒有對錯只有想做不想做,副總統是大官都開口了,就是無限制的意思了
專家1100 wrote:
看一下我的首頁,可以公益信託

你的首頁
我已經跟你說 那是所有權
不是使用權
你已經過度解讀法律上對於所有權
信託拍賣的部分了

他那個法律並不包含 信託財產的"使用權"

你懂啥叫做"使用權"嗎?
打臉賴清德
"未登記建物可以信託"
現任副總統依法要強制信託
竟然隱匿申報 沒有信託
逃漏稅 還隱匿財產
沒救了
專家1100 wrote:
不會成功的點是什麼?
不論從判決實務或學界觀點,賴清德萬里老家公益信託作法,應不存在無法信託給他人使用疑慮。

自清...單純是因為你扯到了信託的業務
所以我才會持續的關注
我不想參與太多的政治或選舉議題
單純就"信託"業務回覆

身為一個從民國九十多年國內開始推"信託"就陸續有參與的人
你這樣的解釋方式,真的讓人很無言
為何要推信託?信託的目的是什麼?
這十幾二十年來經過多少人的努力
才讓民眾慢慢的理解信託的精神
也讓使用信託的人數從前十年的幾千人(106年大約不到7000案)
到最近十年來的十多萬人(112年3月應該有將近128000人)
公益信託也在近年慢慢的有人使用、執行
一個立意良善的法...可以不要為了短暫的政治利益就這樣去玩弄他嗎??
公益信託能託出去的是使用權
但要信託的前提是有"所有權"
沒有所有權證明的人,何來的權利去信託交付使用權呢??
你貼的解釋主要是用在"不動產含有部分違建"的狀態下
我有一個自有建物要交付信託(無論一般信託或公益信託)
但我的房舍因頂樓增設了雨遮、陽台外推或室內隔間有變動(這應該是廣義的違建)
為了避免讓這種可能有爭議的狀態影響合法的信託權益
才有了你提及的那個解釋
這解釋絕對不是你說的那樣使用方式
別汙名化信託法...拜託拜託
dgame

我對信託法是沒研究,但是 至少民法的所有權 跟 使用權兩者區隔還是搞得懂的

2023-12-25 12:52
dgame

公益信託法也訂 如果無法使用達三年,就得強迫停止公益信託,但是他那棟違建,三年放著也不會合法,結果就是歸還...這樣的公益在哪裡?

2023-12-25 12:52
迷失的缺口 wrote:
別汙名化信託法...拜託拜託

他們沒有汙名化,因為官大學問大,官大要怎麼解釋法令條文都是可以的,副總統官不夠大嗎
一個不夠還有行政院副院長,還國國土管理局的,一堆的官解釋還不夠嘛?都是官又兩個口,分別說出不同的話這才是正常
john010021 wrote:
打臉賴清德"未登記建...(恕刪)

賴兒子的,請看內文,不要換帳號一直重複造謠。
不要再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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