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患無 wrote: 現在想知道的是2002年當選僑選立委是得到了什麼身份或證件?蕭美琴2002年當立委的時候,有可能中選會疏忽沒有好好查證蕭美琴當時的情況;也有可能當時中選會就在包庇了。
tzechiny wrote:
蕭美琴的爸爸有中華民...(恕刪)
應該說在外國出生可以申請中華民國國籍也可以不用申請中華民國國籍。但入境證件是什麼?
嬰兒不用證件可以入境嗎?
還是在外國出生的小孩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都是叫歸化?
資料來源:移民署
一、未成年子女 海外新生兒如果想要在臺灣入戶籍,請向駐外館處申請驗證外文與中文譯本的出生證明及外文的預防接種證明,小孩可以持外國護照(或向駐外館處申請無身分證字號的我國護照及臨人字號入國許可)回國後,向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申請定居證,申請定居證要7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及郵寄時間,拿到定居證才可以到戶政事務所入戶籍。另提醒您,如果父母是在國外結婚,臺灣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話,也請一併向駐外館處驗證外文及中文譯本的結婚證書,在小孩申請定居時提供給移民署參考。 二、成年子女 如果國人在國外出生之子女已成年,就要經由先居留後定居的程序,才可以入戶籍。首先,要向駐外館處申請我國護照及臨人字號入國許可(法令規定,持外照入國者,不得申請居留),及驗證外文及中文譯本的出生證明及自核發日起6個月內有效之僑居地或居住地的全國性警察紀錄證明書,持我國護照入國後,在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私立醫院辦理健康檢查,再將正面彩色脫帽相片(同申請護照規格)1張、我國護照、外國護照(未取得僑居國公民身分者,為僑居地的永久居留證明或長期居留證明)、已驗證的出生證明及警察紀錄證明、健檢合格證明、父母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新臺幣1千元等文件,向居留地的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居留,拿到居留證後,要符合居住期間(指連續居住1年,或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的規定,才可以申請定居,取得定居證後,始可到戶政事務所設立戶籍並領取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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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18683&s=207023
國外出生首次申請護照
https://www.gov.tw/News3_Content.aspx?n=2&s=378167
未成年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國外出生)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送件須知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244/7250/7281/%E5%AE%9A%E5%B1%85/36430/
這邊都有辦法, 問題應該在當事人取得美國國籍後被台灣視同外國成年人吧
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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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it.org.tw/zhtw/birth/
美國 AIT規定
申請海外領事出生證明
您的新生兒需要一本美國護照,海外領事出生證明(CRBA)
海外領事出生證明是一份正式的文件,證明美國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經由父母雙方或單方符合移民及國籍法規定之傳遞國籍的條件,而取得美國國籍。
所以一出生 就決定如何申請了
所以蕭美琴國小、國中在台灣唸書能夠用外國學生的身份唸嗎?
如果當時後蕭美琴是以中華民國國籍身份在台灣唸國小、國中就應當有中華民國籍、身份證字號、台灣戶籍(因為父親是有戶籍的台灣人)。當然小學生沒有身份證,但只要有戶籍,戶政那邊就已經有記錄身分證字號。
有了身份證字號、台灣戶籍後,不管離開台灣多久,護照上面的身分證字號不會不見.回台灣頂多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恢復戶籍』。不用去辦理『僑居國外之臺灣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我真的想不通,一位國中、國小在台灣唸書的中華民國國籍小孩,父親是有戶籍的台灣人,到了30瑞時居然護照沒有沒戶籍、身分證字號,要走『僑居國外之臺灣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而不是簡單的『恢復戶籍』。
TD4 wrote:
這位老韓粉的無知跟缺乏邏輯,到了離譜的程度
首先是由父母身份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就算沒有去正式申請護照,法律上還是認定其有中華民國國籍
再來,外國籍的小學生或僑生,在台灣一直以來都可以申請就讀國民小學
然後,美國法律完全沒有在18歲成年時「選擇國籍」這個要求
這是來自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如日本、中國僑民才有的狀況
你住國外這麼久還如此無知,也太離譜了…
別鬧了,海外出生的小孩若不以國人身分辦理戶籍,怎麼認定是哪國的,如何行使國民權利與義務。就像你說你有資格辦理護照但你不去辦那你就是沒有護照,這有啥好辯的。
還有就算是蕭美琴以外籍生身分入台灣的國民小學,她得先用外國人護照有戶籍之後才可。如果真是這樣那就更扯了,後來什麼時後這廝開始當中華民國國民的? 接著沒幾年後,這廝又回美國去宣誓成為美國人,注意依據美國法律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一個滿18歲的成人蕭美琴得宣示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這樣的宣示是有法律意義的!
所以後來這廝又跑回台灣復籍,宣稱自己是無國籍,他奶奶的哩,這樣來來回回的,明顯已經喪失擔任總統候選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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