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難道民眾能用民事去打贏嗎?.(恕刪) 很難告贏保險公司,民眾不會比保險公司還懂保險法,而且保險公司裡面多的是專精保險法的律師,然後司法官也特別喜歡訴訟案件量多的企業,這增加了很多律師的商機,畢竟司法官總有一天也會退下來當律師,保險公司是法律人的好客戶。舉凡保險、房地產仲介之類的對律師而言都是優良企業,靠這些企業衍生的訴訟案件就吃不完了。
窮到只剩下錢 wrote:誰規定不能拒保?保險(恕刪) 新保戶保險公司風險考量可以不接保單。舊保戶時間到保險公司風險考量也可以不接保單。但舊保戶接到保險公司發出的續保通知書,結果保險公司不接保單。那為何要發續保通知書?1. 對於收到本公司寄發的續保通知書且本公司已收取保戶之保費者,保險契約即已成立。保戶怨念最大的就是這一點,收到保險續保通知書,公司沒收保費,保險契約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