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ouch wrote:只要他自己知恥下台,(恕刪) 就法律來說,就算學位為假,總統也不需要下台而可能會觸犯的幾個法條1. 故意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幾次選委會的登錄都是錯誤的,但是這些他可以強調因中委會使用第一次登錄資料 所以他只有一次的犯行且除非有受害者主體 不然也是罰鍰了事這條是三年以下的小罪(當有明顯之受害者存在時)2. 政大 與東吳 因學位產生職務 而該職務因無學歷 所以自然解除這個主要就是民事官司 兩所學校要追回薪水3. 公務員退休產生之所得因不存在政大的教職,所以公務之所得要全數追回這也是民事官司4. 在他指導下的 博士 學位需追回 碩士學位需要註記不具有教授資格是無法指導博士的 所以學位需要追回而這些人因學位產生的所得也應追回但是這些人可以宣告是蔡 行為導致損失 可以要求賠償至於碩士,需要註記其指導教授不具有博士學位大概會有的就這幾樣,至於政治責任不在法律範圍內
選總統和當選後任職總統不需要博士學位但若是有使用博士學位來廣告推銷自己來選總統的話就是不實,人格有問題,這是很嚴重的還有一點,別人在質詢總統學位時,總統把學位保密,而且還有人背書,我搬沙發看結果我可不想看到以後的台灣是笑貧不笑娼 或是 看錢最重要、人品擺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