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基於屏東的『挖眼事件』,對於有攻擊性的精神病患,應立法『人道銷毀』

夢想是美好的 現實的殘酷的
還記得高中辯論安樂死該不該通過
過去了25年 這社會完全不敢碰 或根本通不過

絕症 雙醫生認證 這樣還是不準

那你覺得台灣這種保守的社會還能通過什麼東西

像代理孕母 有的人不能生 給一筆錢讓窮的人幫忙生
這樣也不行 窮人有機會拿一筆錢
富人生不出 有機會養出自己的孩子
互惠 怕有弊端 就用認證的方式

放心 這個社會 政府 不管藍綠誰執政
發生這件事 什麼都不會改變
精神病繼續有人權

等著下一次精神病又攻擊正常人
大家又出來討論是不是該對精神病如何如何

周而復始
tnkk01

安樂死和代理孕母全世界開放也沒幾國,臺灣沒必要搶著做

2021-09-30 14:07
best6888 wrote:
我認為台灣最大的威脅(恕刪)


沒錯 就是這個龐大的族群讓台灣司改形同空談

每天看不完的吸毒槍案殺人案 禍源就是這些以及惡立委與法匠
汶萊也認為同性戀是病 也認為同性戀會傷害國家 也立了法對他們用石刑活活慢慢砸死

至少說 對這些攻擊性精神病患打肌肉鬆弛劑就好...
lee15wen

打完後藥效過還不是有攻擊人行為

2021-09-30 18:48
eanck wrote:
祝兩位各被精神病患做出一次同等傷害的攻擊,到時候看看你們言論會怎麼轉變。

說開樓“人道毀滅”的主張是中二
哪裡不對?
但凡有一點法學常識都知道不可行,
哪怕是臺灣今天立刻改帝制廢國會大法官,
皇帝敢犯西方之大不韙下這種聖旨?
再者,
這案例充分暴露現行法令對精神病人疏於監護
也就是今上六年前口頭允諾的社會安全網。
難道說,顏色對了怎麼跳票也沒事?
該認真討論的是責任連坐制,
從監護人到該管醫院到地方行政主管,
層層監督才可能亡羊補牢。
洩忿式的發文該不會為了今上轉移焦點吧?
左膠--者,文明 ê 反症--是也。
阿愈 wrote:
汶萊也認為同性戀是病 也認為同性戀會傷害國家 也立了法對他們用石刑活活慢慢砸死

那是汶萊他們國家的事,也正好證明國家之間的法規沒必要人云亦云、盲目跟進。

阿愈 wrote:
至少說 對這些攻擊性精神病患打肌肉鬆弛劑就好...


誰去幫攻擊性精神病患打肌肉鬆弛劑?

在攻擊性精神病患處於啥情況下施打? 被綑綁的狀態? 無拘束狀態下施打?

硬要講人權,無拘束狀態下施打,突然發作或心情不爽,搶過你手中的針頭刺你要害。

被綑綁的狀態下施打,誰去綁攻擊性精神病患? 又是誰去鬆綁?
綁和鬆綁的人被攻擊算誰的? 雇傭費用算誰的? 其他周邊費用算誰的?
這些費用是攻擊性精神病患賺來償付的嗎?
稅金是這樣浪費的? 你要不要幫他們出這筆錢?


這筆錢給更需要的"肢體殘障、智能缺損者、環境保護、流浪動物....",有沒有更好?
還是你認為社會資源是無限的,印印鈔票就能解決所有問題?
~水瓶~ wrote:
我覺得是假精神病,因為【牠】的攻擊行為只有攻擊-老弱婦孺
有本事就去攻擊館長阿
順便還要以眼還眼
eanck wrote:
那是汶萊他們國家的事,也正好證明國家之間的法規沒必要人云亦云、盲目跟進。


對啊 別盲目跟進

誰去幫攻擊性精神病患打肌肉鬆弛劑?


所以只要解決技術問題就可以歐...

技術問題 政策問題 政府不作為 19-3條都不用 (政府之前說要檢討5年監管也都沒動靜)

這些都可以說 幹嘛直接跳去剝奪人權...
eanck wrote:
我要辯贏你還真的是超簡單的。
1.憲法哪一條規定 『精神病患』可以減刑?
2. 你說的沒錯,犯罪的懲罰是基於犯罪者的行為, 並不是犯罪者自身,
但為啥現行的法規可以給這類人減刑?
那反過來想,加刑就不行?
很明顯的,你的思維相當固化,不懂因地制宜,缺乏靈活性。
3.關於加刑,我前面寫的很清楚,是否會加到必須『人道銷毀』還不一定,
就算加到必須『人道銷毀』那也是剛好而已,可大幅減低社會成本支出,
將資源用於造福正常人。
就算福利資源不給正常人,也可以給更需要的"肢體殘障、智能缺損者、環境保護、流浪動物...."。
總合以上,你在緊張甚麼? 還是你在為你自己緊張?

1. 我什麼時候說了減刑?
2. 你自己都明白"犯罪的懲罰是基於犯罪者的行為, 並不是犯罪者自身"
那請問你加刑的理由是啥? 因為他是精神病患?
一般會加重量刑, 一是有前科再犯, 二是毫無悔意
跟精神病患有啥關係? 為何精神有病就要加刑?
你這種邏輯思考連說明都沒有還有臉說人思維固化?
先自己去思考怎麼不抵觸憲法吧~~
3. 看到你講"剛好而已", 難怪有人會說你是中二發言了
精神病患有病是他們自己願意的嗎?
照你的邏輯, 不如直接給那些長照病患都安樂死
不是一樣能大幅減低社會成本支出?? 這是你的立論基礎嘛
反正他們對社會也已經沒有任何貢獻, 只是拖垮醫療資源而已, 是不是?

我不緊張, 緊張的是你, 你不緊張你就不會發中二文來開樓
啊不就辯贏我很簡單?
你能夠突破憲法的立論在哪裡?
太恐怖了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