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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罷捷

樓主如果真的沒政治立場 以後見真章 你這種人在01真的看多了 捧民進黨 拼命罵在野黨 就等看啥時被自己打臉
Ken3410 wrote:
黃捷之前是時代,現在...(恕刪)

可是我認識的高雄人都不是韓粉也要罷捷,他們主要是對萊豬跟政府不爽
其中還有投蔡英文的,所以我不認為完全跟韓粉有關
Brian 168 wrote:
案例。樓主指稱的國安(恕刪)

我引用的都是公開的訊息,罷捷陣營確實犯了錯,國安法法條序號標錯,他們也已承認犯錯
但中選會公報以來不及改正
就是堅持己見又如何
你別不懂裝懂,曲解事實,胡亂引用法條,亂扣人帽子
Ken3410 wrote:
我引用的都是公開的訊(恕刪)


乖乖!別吵

晚上10點後就不應該討論!有沒有罪不是我們說了算!反正已經截圖了!這種事情只要舉報就好!
Ken3410 wrote:
我引用的都是公開的訊(恕刪)


那麽你還是堅持以港版國安法
21條進行討論?

你已經自稱知道罷免團體的聲明,
表示清楚知道其主張。



明知其主張為台版國安法2-1條,
但堅持引用港版國安法21條

意圖令有權人造成誤解,反對罷免
Enter Passcode wrote:
用舉報的就可以了我已(恕刪)

我也截圖了,我也可以舉報你們違反選罷法
混淆事實,惡意曲解法條
意圖使人被罷免
Ken3410 wrote:
我也截圖了,我也可以(恕刪)

中選會公告罷捷理由書第四條

Ken3410 wrote:
我也截圖了,我也可以(恕刪)


來啊!

自己沒有選罷法的概念!
Enter Passcode wrote:
來啊!自己沒有選罷法(恕刪)


白目古 wrote:
樓主如果真的沒政治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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