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jon wrote:為什麼大家討論憲法討(恕刪) 中選會 總統任命大法官 總統任命這兩個本應該是至高無上的中立機關避免執政者利用國家機器及資源優勢對在野黨進行壓制結果現在的規定變成執政者的工具台灣這種快要專制的制度令人無言
我對禁止出國意見不大 但為何針對高中以下師生 大學生 教授 其他職業比較高等???學期中 高中以下師生 出國的比例本就不高為什麼不禁其他行業 是這族群比較好欺負 還是高中以下師生 比較容易成為毒源這幾例 出國遊玩回來染病的 好像只有一例是學生 其他職業不用不要跟我說 有些工作要出差 不是說特別事宜可以申請嗎??那為何只禁這段時間反而不太會出國的師 生 搞不懂 這樣真的有效
應該是違憲其實可禁止使用公費的國外考察,這一點一點都不違憲,應該禁止的是這一個項目吧,因是使用公費所以可以禁止,但自費則不能禁止將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及民意代表的考察今年直接全部禁止或是減半,費用直接轉入防疫費用,這一點比較有正當性
在憲法之下,要限制人民自由權利要依據法律,其次,根據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限制人身自由屬絕對法律保留,法律內容、目的、範圍要明確,因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不得作為限制人民入出境的法律依據。也就是說,是違法的問題,還不到法律違憲的層次。
lovejerry999 wrote:學生居家隔離,家長要...(恕刪) 你是說,限制某些人違憲,但是擴大到全部的時候合憲?這有點難以理解,你說的是平等吧,但是以風險去區分,跟第七條無關,而且四23條,有個所必要,限制必須是最小,如果他們認為大人也一樣都風險成本,當然可以,只是認為現在還不到。我認為現在打違憲審查,人民輸的機率比較高。
argo12 wrote:在憲法之下,要限制人...(恕刪) 法律如果沒有明確,當然是違憲問題,但這邊的條例本就是對特別情勢的規範,這次的疫情算是近代少數的嚴重,規模又大,如果這樣不行,那光立法應該就不夠了,個人認為是合憲的,因為這次的疫情範圍太大也太嚴重,我可不想要變成英國,受國民教育是權利也是義務,這點又更不一樣了,相之下,限制中小學生出國也應該算最小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