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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就是在裝傻的!不接受中華民國司法人員,去香港押解殺人魔!

也就是台灣政府的這些律師高官包括蔡大律師大總統,蘇大律師大院長,徐大律師大部長在帶頭裝傻,
我很確定這三個大律師大人物熟知法律,理解司法主權,只是爲了選舉需要在裝傻。
至於樓主是跟著裝還是真的,對樓主的資訊有限,背景不詳,無法判斷。
686crisis wrote:
台灣檢警將人犯押解到中國機場交當地檢警
簽署押解交接文件後。
台灣檢警不入境中國直接轉機回台灣。

以前發生過的是
大陸公安將人犯押解到台灣機場交台灣檢警
簽署押解交接文件後。
大陸公安不入境台灣直接轉機回大陸。...(恕刪)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台灣跟大陸是有司法互助協議的。

香港屬於中國,雖然中國授權香港可用「中國香港」名義行使外交。
而以台灣的身分跟香港談條約、協議,應該先跟中國溝通吧?
「陸委會」不正應該主動找中國協調嗎?
用這些小手段牽制香港能做好事情嗎?
究竟是「陸委會」還是「港委會」?
我怎麼看,都只是陸委會用官僚技術妨礙的小手段,故意製造挑起政治爭議。
哇,你是香港大神探大律師兼陳生好友嗎?
香港查不到這些,也公開說明了。
你可不可以把預謀犯案動機手法和過程送給香港

BREACAL wrote:
中台可是有司法互助喔...(恕刪)
dwang wrote:
大哥講很多次了還是得...(恕刪)


所以這不就是香港政府在目前"默契"下擺爛嗎?
這不就是香港因為政治壓迫了司法嗎?

個人是覺得
蔡英文真的很愚,民進黨真的很蠢(國民黨也好不到哪)
但是
今天被害者是香港或中共高官,
看還會不會用這默契擺爛。
樓主可以舉例,有哪個國家,同意台灣警察 直接到當地去逮人??
邪惡小多 wrote: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恕刪)


香港政府真的有心想處理,不會兩手一攤說沒辦法
目的就是要顯"送中條例"的必要性
今天被害者是香港高官或中共高層,
你認為香港政府會這樣態度嗎?

當然台灣政府也是很蠢,
香港要照規矩,台灣就和他照規矩玩就好
何必說那麼多話惹火上身。
邪惡小多 wrote: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恕刪)


既然港府可以引用英治時期的緊急法
為什麼不能引用英治時期的引渡協議
Deoxyribose wrote:
純五毛親自出動了嗎?...(恕刪)
其實這陳什麼的是什麼咖? 菜嬤直接到北京依殺人丶貪污、洗錢犯罪⋯把習維尼捉回來受審,這不是你們綠徒最想做的嗎?
mark1008 wrote:
也就是台灣政府的這些...(恕刪)
這三個大律師大人物熟知法律⋯,這個以前唸書的時候也許,當官久了可能要考慮一下
Dwing wrote:
你說 民進黨對這事件有立場沒是非
請問 您是民進黨的發言人嗎?
是的話代表你對這事也是 有立場沒是非
如不是 你怎知民進黨對這事件有立場沒是非 (我找過新聞資料並無類似的文章)
難道你是拿民進黨的錢 幫民進黨上網宣傳?
再不然,就是你自己的想法是 有立場沒是非,只是沒種承認,推給民進黨
請問你是哪種?
...(恕刪)


支持送中條例, 中共同路人的你
是不是老共派來臥底的?
是的話, 那國民黨被分解是遲早的事了
難怪旺中要修理吳敦義
因為吳敦義放生韓
不讓韓當選, 卻自己要進不分區
請問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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