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ng worte:是託管?拿出資料來證...(恕刪) 請問,你的大腦理解真是不清楚嗎?美國是戰勝國,先取得擁有台灣的主權處分權,然後,在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憑什麼授權台灣主權給誰?答:美國是授予治權給台灣,不是主權,至今你的大腦理解怎還是不清楚?
ch22502000 worte:當初國家隊的名稱,就...(恕刪) 告訴你一個知識。一般來說,公民自覺,民主投票的效力 是強於 國際法。任何地區的公投,效力都大於舊金山合約。但周邊鄰國強弱,與國際環境,又強於公民投票。像是2017年加泰隆尼亞獨立公投,他本身的法理正當性非常足夠,理論上不論過往種種,他都有獨立的正當性。所以呢?你認為你一直死抱著舊金山合約,就有法理正當性? 事實上,那個根本不重要,最重要的還是美國與中國的反應。 說穿了,很簡單, 如果美國能打得中國跟死狗一樣,台灣併入美國國土,也有正當性。反之,如果美國打不過,你就閉嘴吧。講舊金山合約,根本跟放屁一樣,一點用都沒有。你是要拿這合約去國際法庭,還是聯合國?.........其次,戰勝國不是美國,是叫-盟國。 美國與中國都是屬於盟國。只是台灣這戰區的統帥是美國人,美國也沒有權力處置台灣。有處置權的是盟國,但現在這盟國都不知道由誰代表。已經消失於歷史中了。台灣當時是由麥帥指派陳誠施行佔領,麥帥是盟軍統帥,不是單單代表美國人。說真的,翻這個,很無聊,國際局勢一直在變,並不是固定的。而陳誠經由長期佔領,取得主權,這也說的過去,不是嗎?其實爭論這個真沒意義。到最後,還是比拳頭,最實在。
ch22502000 worte:未來,若經人民公投及美國同意,將可用台灣主權來正名自稱為 中華台灣國 或 台灣國...(恕刪) 國號變更不在公投法項目裡,革命尚未成功,樓主仍需努力我們應該一人一票把CH大送進立法院,讓CH大修改公投法把國旗、領土、國號變更納入大家講好嘸好!!
男人40一隻嘴 worte:建國需要美國同意的話...(恕刪) 請問,你的大腦理解不清楚嗎?因為,美國有台灣主權的處分權關係,建國需要美國同意,建的是台灣獨立主權的國你老婆是經法律認證,所以,你老婆生小孩無需經過你鄰居的同意但是,你老婆生小孩,你想要經過你鄰居的同意,沒有人會阻止你的
男人40一隻嘴 worte:你的"闡釋" 只代表...(恕刪) 你的“闡釋” 只代表你的立場,關我屁事?答:我的“闡釋” ,是說明真相,你執迷不信真相,就不關你屁事了還躲在舊金山和約裡面狐假虎威,請問你哪位?答:舊金山和約是史實真相,我只是說明真相的那一位丟不丟臉啊到底?答:既然是說明史實真相,怎會丟臉?
ch22502000 worte:請問,你的大腦理解不...(恕刪) 請你搞清楚,戰勝國不是美國,而是同盟國。 只是同盟國當時最高統帥是美國人, 這不代表美國擁有處分台灣的權力。於1941年,羅斯福為同盟國設計了一個名字,稱為「聯合國」。後來在1942年1月1日簽署的《聯合國共同宣言》,成為了現代聯合國的基礎。然後,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常任理事,法理上,就有台灣地區主權的處分權。台灣的問題在1970年前沒有被討論,基本上,聯合國成員就默認中國擁有台灣的主權。這是世界上普世價值。現在你去找美國,日本討論舊金山合約。我想他們會想: 你是不是個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