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風行NSG wrote:同意禁搭便車條款=...(恕刪) 大哥,看一下下面的連結喔,法官最後是認可禁搭便車條款的喔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0619華航違反「禁搭便車條款」敗訴況且以理論上來說,你不想抗爭表示你不想要這多餘的福利阿 不是嗎?
就算已取得合法罷工權,請記得你們的工作背後代表的社會責任,真的忍無可忍可以換工作可以跳槽,不要綁架無辜的消費者及相關旅行業者幫你們擦屁股,讓大家為了你們的私欲付出社會成本買單,今天我家人若敢去參加這種罷工,我絕對鄙視他一輩子。
我想你誤解了這官司的意思。 破費阿 wrote:大哥,看一下下面的連結喔,法官最後是認可禁搭便車條款的喔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0619華航違反「禁搭便車條款」敗訴 如果長榮公司願意支付不罷工的人相同薪資,老實講這不干工會的事,它們沒有權力干涉。破費阿 wrote:況且以理論上來說,你不想抗爭表示你不想要這多餘的福利阿 不是嗎?
家人是護理師,我覺得醫院的護理師才要罷工吧… 護病比太扯了,而且家屬現在無理要求很多*&&^%$#@#$......護理師也要輪班,還要看一大堆生病的身體@@ (例如爛掉的肉)! 而且她們普遍都是超時工作,比如7-15從來都是早去晚下班.....重點是薪水加加班費和工作內容(幾乎要一直保持緊繃)根本不成比例啊!
這官司是講違反合約不對,跟"禁搭便車"合不合理沒有關係。破費阿 wrote:愿闻其祥 我相信合法或合理的罷工理由不包含資方願意多付薪資。 破費阿 wrote:另外公司坚持什麼的確沒人能控制,那就準備享受罷工後果啊